2013年9月1日 蔣潔敏接受中紀委調查;
2014年6月30日 中紀委決定給予蔣潔敏開除黨籍;
2015年3月19日 涉嫌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案移送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漢江分院審查起 訴;
2015年4月13日 蔣潔敏案在湖北漢江中院一審;
2015年10月12日 蔣潔敏一審被判囚16年,逾千萬元財產上繳國庫,他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資料來源:本報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