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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文森) 現行特區政府與兩家電力公司簽訂的利潤管制協議,兩電現時的准許回報率為9.99%,但環境局局長黃錦星(見圖)表明,考慮市場及環球經濟情況後,政府認為9.99%的准許回報率,或可下調至6%至8%;當准許回報率調低,電費可望下降,但仍需考慮其他因素,包括電力公司在再生能源方面的投資等,因此必須作出平衡。
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昨晨討論電力市場未來發展公眾諮詢結果。黃錦星在會議上指出,與兩電簽訂的利潤管制協議於2018年底屆滿,新協議打算作出改善的地方,包括降低准許回報率;加強對能源效益、節能及可再生能源的推廣;改善獎罰制度以提高服務水平;長遠為引入競爭進行研究等。
黃錦星:民意多指毋須引入競爭
黃錦星表示,根據諮詢結果,大部分人均認為現時本港供電可靠、電費合理,故毋須為增加選擇引入競爭,現行利潤管制協議亦行之有效,但在准許回報率、推動節能機制,以及電費審批機制等均需改善,當局會因應諮詢結果及最新市場狀況,再草擬合適方案,與兩電進行談判。
他指出,考慮到從不同渠道收集的意見,包括經濟環境及國際上同類投資後,認為未來的准許回報率有需要下調,根據政府委託顧問認為,可考慮將回報率下調至6%至8%之間,當准許回報率調低,電費即有望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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