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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7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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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土地批給到期 政府發展商各執一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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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問題的重災區南灣湖CD區,發展商與政府就土地批給各執一詞。 施虹羽 攝

香港文匯報訊 澳門地少人多,「土地荒」問題因近期保利達集團旗下「海一居」爛尾樓花12月底收地在即一事一觸即發。澳門的土地問題的重災區為南灣CD區及石排灣工業區。其中涉事發展商南灣發展公司25日接受澳門電台採訪時稱,他們從沒刻意囤積土地。

南灣發展公司總經理高智濤稱,基於技術理由,南灣C區用了超過10年時間才具備條件發展,也由於當年融資困難,他們提出將這11幅土地轉批予11間子公司,獲澳葡政府認同,結果1994年申請,至2001年才獲特區政府批准。高智濤強調,南灣發展公司從沒刻意囤地,且配合賭權開放,放棄B區名下6幅土地當中的4幅,讓給美高梅及永利建設賭場,而政府至今亦未兌現用南灣湖C、D區的土地交換的承諾。

發展商:想取回應得發展權利

而有購買南灣發展公司旗下獲批土地的子公司股份的萬姓發展商代表稱,05年已入則申請發展土地,並在 06年南灣重整規劃細則被廢止前,獲批興建樓宇限高 154.2米的大則,其後政府因保護世遺叫停發展,重新規劃,他認為土地未能發展,責任不在發展商。

另一名購買子公司股份的王姓發展商代表稱,他們投資龐大,現時樓市不景氣,且多年來建築成本節節升高再加上溢價金導致每呎成本近萬元,當局明知發展商盡力發展土地,收地對發展商不公平。發展商又稱,一直持開放態度,配合政府,不希望打官司,只想取回應得的發展權利,相信政府會公平公正解決。

政府稱發展商拖延計劃責任大

此外,近日還有發展商向本報記者透露,其所有的於路環石排灣的土地也將於近期將被政府收回。該名發展商稱,其公司曾多次向當局提交建設規劃材料,當局卻屢次不予批准,稱要等石排灣整體建設規劃出台後才可進行發展,此事時至今日也尚未明確。該發展商認為政府此舉有失公平,土地未開發錯不在己。

據政府公佈的資料顯示,石排灣工業區的土地,共12幅土地涉事其中,多為早在1989年批出,即批租期已過。而1993年政府亦發佈公告稱該區土地用途將從原來的工業發展改為住商業兩用。而據《澳門日報》早前報道,政府坦言人手不足,「做唔切」,即使土地過期仍未回收得到。然而,就算承批人再提申請,政府都不會再批。就不批土地發展的責任問題,政府稱,規劃有變政府要負責任,但該等土地批租期共25年,若發展商按照批給合同,一獲批地就發展,以一般建設需5至6年計算,項目一早已建成,根本不會遇到政府改規劃等問題,發展商有拖延計劃的大責任。

律師建議以政府過失提訟

記者向澳門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及工務局查詢凍結南灣湖發展同新規劃的情況,司長辦及工務局均回覆暫時沒補充。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在昨日(26日)在立法會接受採訪時表示,南灣湖C區11幅土地經過 24年歷程,政府有什麼對錯,整個檔案在土地工務運輸局,傳媒若要查詢,需要找工務局,他本人手上沒有具體資料。

澳門律師麥興業指出,土地批租期滿政府即會宣佈土地失效,土地法列明,相關發展商不可就投入的成本向當局追討,他建議發展商可以就政府在過程中可能存在的過失提出訴訟,但這不會影響土地收回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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