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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郭建麗、 實習記者 圖們 內蒙古報道)日前,內蒙古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決定,呼倫貝爾市、通遼市、赤峰市、烏蘭察布市、鄂爾多斯市、巴彥淖爾市、烏海市人大及其常委會,自2015年12月1日起,可以對城鄉建設與管理、環境保護、歷史文化保護等方面的事項開始制定地方性法規。
據介紹,今年3月,全國人大通過了《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的決定》,賦予所有設區市以地方立法權。根據立法法規定,呼倫貝爾市、通遼市、赤峰市等7個設區市的人大及其常委會享有地方立法權。今年,7個設區市的人大常委會通過立法調研和向社會公開徵集立法項目等方式,徵集了一批立法建議項目,並已�茪漇e期準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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