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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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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學」3頭目衝政總表證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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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左黑衣人)當日攀爬欄杆試圖硬闖政府總部。 資料圖片

黃之鋒稱明知違法仍照做 爬閘因不想同人逼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前年9月26日「重奪政府總部前地(所謂「公民廣場」)」事件,「雙學」3名成員黃之鋒、周永康及羅冠聰事後被起訴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會及參與非法集會共4項罪名。經審訊後,3人昨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表證成立。黃之鋒和羅冠聰兩人先後出庭自辯,被告自辯未完,今日繼續。

首被告、「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19歲)在出庭自辯時聲稱,當日罷課的集會結束後,他與「學民」其他成員「計劃」到「公民廣場」靜坐3日,表達不滿及要求與特首梁振英公開對話,而無論集會或靜坐都會堅守和平、理性、非暴力的原則。

他續稱,在罷課集會完結後「聽到」總部前地有擾攘聲,遂呼籲正陸續散去的人群進入前地。當時,他已部署讓人群尾隨持證人士經大閘進入前地,惟當他去到閘口時,即見到有人正攀爬大閘,心想「與其由大門入內同人逼,不如跟人爬(閘)」。他爬入大閘後即被六七名警員包圍,阻止他作任何活動。他其後被帶到中區警署被拘留46小時,最後由母親替他申請人身保護令始獲釋。

黃之鋒聲言,自己當日從未想過會與保安發生肢體碰撞,因參照過2012年的經驗,當年同樣在政府總部前地舉行的「反國教」示威集會,而翌年爭取普選的集會也在明知不會獲批集會的情況下,未有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也未獲得行政處許可,最終並無發生衝突。

黃死撐有權利入前地

他續稱,行政處保安過往只會在言語上勸阻他們,但不會驅趕,故兩次集會均在和平的氣氛下完結,故自己「無諗過9月26日會係咁黿〞p」,又聲言個人認為儘管明知違法,但只要是「公義」的事情仍會去做,又「確信」進入政府總部前地是市民的權利,不認為舉動違法。

學聯現任秘書長羅冠聰(22歲)緊接黃之鋒出庭自辯。羅聲稱,學聯內部會議一直傾向集會後以「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方式進入總部前地,但未有共識若遇上保安阻撓時,是否要撤退。控方反問,「雙學」心知衝入前地必定涉及暴力,故一早向集會人士提出會找法律顧問,他否認。

羅稱,政府總部前地外面加上圍欄,是表達「對集會自由的封鎖」。儘管可能有保安的理由要加上圍欄,但他聲言涉及「政治的考慮」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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