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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5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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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裡行間:談談色情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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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類作品,大多為庸俗粗鄙之作。作者提供

黃仲鳴

早前在一個講座上,談香港的色情小說,並舉出四個作家來討論,第一個是侯曜,第二個是林瀋,第三個是高雄,第四個是夏飛。

這四個人,可分為四個時期,侯曜的《摩登西遊記》寫於抗戰前;林瀋的艷情短篇寫於淪陷時期;高雄的則寫於抗戰後一直至上世紀六十年代;夏飛則流行於上世紀七八十年代。四人中,林、高風格雷同;侯曜標榜所謂哲理小說,透過豬八戒的「淫」來昭示佛理;夏飛則是赤裸裸的描述。講罷,座中有位老先生慷慨陳詞,指這些都不是「文學」,「文學」應該有社會價值,有創造性、啟發性,語言也有所創新;換言之,老先生是將「文學」放在「高位」上。這是他個人的見解,究竟什麼是「文學」?這還要深入理解和定義。

傅國涌的《金庸傳》,曾引金庸早期的話說:「我說老實話,我以為我的武俠小說是第一流的,但說是偉大的文學作品,那就不夠資格了,這是真心話。」一九五六年,金庸談到《書劍恩仇錄》時,認為這只是「娛樂性的通俗讀物」、「無所謂通俗小說」、「不是真正的文學著作」;連「通俗小說,也不是」,金庸先生實在「謙虛」得很。相信在那位老先生心目中,金庸作品也不是「文學」。

回到所說的「色情文學」,我強調的只是文壇的一種現象,四位作家中,侯曜或可算是有意識、有理想而創作,其餘三位都是為稻粱謀,可沒什麼「大理想」,金庸還可「娛樂自己」、「娛樂大眾」;那三位作者相信從沒想到什麼是「文學」,但林瀋、高雄都寫出了風格。至於那位夏飛,「垃圾」甚多,只是媚俗賺錢的作品。我在講座上有提到這一點。

夏飛的作品,在上世紀七八十年代的夜市攤檔上頻頻出現,幾乎三四日就有一本面世,據收藏大家鄭明仁說,他就擁有二百餘部。

當年在報社工作 ,凌晨時分下班,經過銅鑼灣街邊書檔,就見到夏飛的作品擺滿地上,也曾買了幾本來看看,看完也沒什麼感覺,搬屋後,也如「垃圾」般扔掉了。今次主講,蒙鄭明仁惠贈多冊,得以再窺夏飛的四級筆法。

當時有專欄作家贈夏飛「午夜作家」的稱號。我也訪問若干同時代的流行小說作家、出版商查詢此人,有指其為女性,還是肥婆一名。但據我從內部考察,多本並比,如用詞遣句、書寫風格,可看出非一個「夏飛」所為,而是多位寫手的共同筆名;這推論很對,否則「生產力」為何這般旺盛?上世紀九十年代以後,夏飛滅絕,料是出版商停止製作了。

在所有的夏飛中,我只細評過《夜夜換新巢》,其餘的看了,也無新意,不說也罷。但「夏飛」是個現象,在當年沒有什麼娛樂的年代讀讀這類小說,或能「娛樂」一下枯燥的生活、撫慰一下「寂寥」的人生吧。這可算是「文學」的功能,也是「通俗文學」得以歷時流行的主因。

倪匡說,色情小說最難寫,能寫到如林瀋、高雄般的,於今已是絕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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