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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對黨員的紀律處分分為五種: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並沒有出現「斷崖式」降級字樣。
對此,中紀委案件審理室主任羅東川在年初的國新辦記者會上介紹,「斷崖式」處理是新聞媒體形象的說法,從紀律審查來講,在紀律審查當中對嚴重違紀的被審查人,按照規定給予黨紀重處分,比如說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同時在職務上進行重大職務調整,比如從省部級降為局級或處級、科級。對其作出降級處理,也是中紀委提出的「四種形態」當中的一種,根據違紀的具體情況給予黨紀重處分,同時在職務上作出重大調整,體現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方針。 ■記者 王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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