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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宿正伯
對工商業的調整,主要是對公私關係和產銷關係的調整。對資本主義工業,主要採取加工、訂貨和收購產品的方式,使其能夠進行生產和擴大再生產,並把資本主義生產納入國家計劃;對資本主義商業,限制其投機活動,同時在批發零售差價、地區差價和經營範圍等方面給予一定的活動餘地,使之為活躍城鄉物資交流服務。這些措施為社會主義改造和社會主義建設創造條件。
為進一步鞏固工商業調整的成果,避免出現新的波動與危機,政務院提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草案)》。1950年12月,政協第一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二十二次會議,審議該法案。
在審議過程中,有的委員認為,法案對資方照顧得很周到,對工人照顧少了一點。但多數委員站在有利於恢復和促進國民經濟發展的角度認為:在現代工業佔國民經濟比例很小的情況下,扶持工商業者發展生產是符合工人階級的長遠利益的,而且當時最緊迫的問題是解決失業問題,因此鼓勵私人投資、給予適當照顧是必需的。經過充分協商,最後一致同意政務院及時公佈實施這一草案。
為了更方便地調整公私企業關係,協商有關問題,增進思想共識,全國工商業聯合會的組建逐步提上日程。經過一年多時間的醞釀,1951年10月22日,政協第一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籌備全國工商業聯合會,並指定陳叔通、李維漢、章乃器負責進行籌備。10月26日,政協第一屆全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期間,推定李燭塵、盛丕華、葉季壯等9人起草全國工商業聯合會籌備辦法。
1952年1月5日,政協第一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了《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籌備代表會議組織條例》和《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籌備代表會議地區代表產生辦法》。4月26日,第三十七次常委會議協商確定參加籌備代表會議的全部代表名額為373人,其中國營企業和合作社代表63人,私營企業代表310人。
1952年6月,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籌備代表會議在京召開,周恩來、陳雲、陳叔通分別作報告,對代表們關心關注的問題,特別是有疑慮的問題作了說明、解釋和回應。會議選舉產生了全國工商業聯合會籌備委員會。其後,各地陸續建立了工商業聯合會組織,正式組建全國工商業聯合會的時機日漸成熟。
1953年10月,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會員代表大會在北京舉行。參加會議的有各種經濟成分的代表640人,其中私營工商業代表佔多數。經過選舉,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簡稱全國工商聯)正式成立,全國政協副主席陳叔通任主任委員。從籌備到正式成立,全國工商聯都是在人民政協的協助下進行的,並且成為政協的一個參加單位。
早在1950年6月6日開幕的中共七屆三中全會上,毛澤東即預見性地指出:「要獲得財政經濟的根本好轉,需要三個條件,即:(一)土地改革的完成;(二)現有工商業的合理調整;(三)國家機構所需經費的大量節減。要爭取這三個條件,需要相當的時間,大約需要三年時間,或者還要多一點。全黨和全國人民均應為創造這三個條件而努力奮鬥。」
事實證明了毛澤東預見的準確性。到1952年底時,全國工農業總產值達到810億元,比1949年增長77.5%,三大條件均已創造,三年恢復國民經濟的目標勝利實現。特別是隨�茪u商業的調整與改造,社會主義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確立了領導地位,新民主主義革命的任務基本完成,社會主義改造和社會主義建設的問題擺到了面前。全國工商聯從籌備到正式成立的過程,與國民經濟結構發生重大變化的階段恰好吻合。工商聯的誕生,為這一歷史轉折的實現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同時也是這一歷史轉折的重大成果。 ■ 連載-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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