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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介紹,近年來電信詐騙犯罪愈演愈烈,發案數量年均增長20%至30%。其中,以台灣疑犯為首的電信詐騙犯罪集團在東南亞、非洲、大洋洲等國家設立詐騙窩點,冒充大陸公檢法機關向大陸群眾瘋狂實施電信詐騙,每年約有100多億元人民幣被捲到台灣。據統計,以台灣人為骨幹的電信詐騙犯罪團夥實施的詐騙案損失佔全部電信詐騙案損失的50%以上,千萬元以上的大案要案基本都是台灣電信詐騙集團實施的。
據新華社報道,針對嚴峻的涉台電信詐騙犯罪形勢,大陸公安機關始終保持高壓嚴打態勢,持續組織開展打擊行動,聯手台灣警方開展警務執法合作。2011年以來,兩岸警方聯手赴印尼、柬埔寨、菲律賓等國,先後組織多次跨國跨兩岸同步抓捕行動,抓獲電信詐騙疑犯7,700餘名,其中台灣疑犯4,600餘名。
然而,由於台灣法律對電信詐騙犯罪量刑較輕,證據認定標準與大陸存在較大差異,導致很多犯罪嫌疑人或無法定罪、或重罪輕判,判處刑罰的不到10%。另外,據統計顯示,每年約有100多億元人民幣的電信詐騙犯罪贓款被騙子從大陸捲到台灣,至今僅從台灣追繳回20.7萬元人民幣。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研究院教授樊崇義認為,台灣方面應通過立法加大對電信詐騙的打擊力度,在罪名確定、打擊方法、處罰規則等方面予以完善,使犯罪分子得到應有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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