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消防處宣佈推行行車影像記錄器第二階段試驗計劃,兩部救護車將裝上記錄器執勤。 莊禮傑 攝
工會憂損前線私隱 消防處強調無違例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莊禮傑)今天社會上不同地方也會應用到攝影鏡頭,消防處指部門車輛涉及交通意外次數近年上升,繼前年夏天試驗在6輛消防車裝上攝影鏡頭(車Cam)後,將再在兩部救護車進行相同試驗,處方引述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意見指計劃沒違法,又指89%參與首階段計劃人員認為計劃可延續。但有工會認為「白車」交通意外的機率幾乎沒增加,直言措施增加前線人員壓力,擔心私隱會被侵犯。
消防處宣佈推行為期6個月的行車影像記錄器第二階段試驗計劃,今日起分別在西灣河及葵涌救護站的兩部救護車裝上記錄器執勤。
副消防總長(總部)楊恩健指,2013年消防及救護車輛涉及的交通意外有395宗,前年升至419宗,去年再增至472宗,鏡頭可減少司機的駕駛盲點,錄下的影像亦有助調查意外成因及訓練,另外如車輛在前赴緊急事故途中,其他道路使用者未有讓路而導致不必要的延誤,錄像片段可協助警方調查。
6鏡頭拍攝四周不錄音
記錄器共有6個定焦鏡頭,有兩個裝在車頭(廣角及望遠鏡頭),左方、右方、車頂及後方各一個,處方指記錄器隨車輛引擎自動啟動及關閉,影像儲存到內置儲存卡,而卡可儲存約5小時影像。
當儲存容量達到上限後,前期影像會被清除及覆蓋,而影片可人手鎖上,記錄器遇強烈震盪時亦會自動鎖上,只有獲授權人士才能提取或檢閱儲存卡。
記錄器引起侵犯人員私隱爭議,楊恩健強調,計劃非為監察,指記錄器不會錄音,處方會提取及保留涉及交通事故影像資料作調查與分析,並在完成用途及相關法律程序後銷毀,如處方認為部分影像片段適合作改進駕駛訓練的用途,會先將片段內涉及的個人資料刪除始保留。
他又指處方已就計劃諮詢律政司及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的意見,確定計劃沒有違法。
楊恩健:89%人員認同
楊恩健表示,自計劃首階段已舉辦14場諮詢,共有約一千一百名消防及救護人員參與,又指在計劃後曾以問卷訪問約三百六十名曾參與計劃人員,結果顯示89%人認同計劃及認為計劃可延續。計劃首階段並沒有於車頂安裝鏡頭,是次增設正是回應人員意見。
楊恩健又指,曾額外舉辦3場為救護員而設的諮詢會,亦曾發信邀請救護員工會參與,工會3次都沒有回覆及出席。香港消防處救護員會主席李智勤回應本報記者查詢時承認沒有出席諮詢,但指3次皆有回應處方。
李智勤指,近年車輛出勤次數增加,因此即使意外次數上升,出事機率幾乎沒有增長。他又直言措施增加前線人員壓力,仍擔心私隱會被侵犯,李智勤指工會今天商討相應行動。
另外,處方表示滿意首階段計劃成效,將耗資250萬元在明年2月前於140部消防車安裝記錄器,而本階段計劃,處方指在完成後會撰寫報告及向人員作問卷調查,及後再決定是否延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