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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29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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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下月赴沖之鳥礁護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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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表示,已要求「海巡署」派遣艦艇護漁。 中央社

香港文匯報訊 據中通社報道,台灣籍漁船「東聖吉16號」在日本沖之鳥礁附近海域被日本公務船扣捕並強索保證金,「總統」馬英九宣示強力護漁,維護漁民權益。台灣「海巡署」昨日下午召開會議規劃護漁執行計劃,預計5月1日出發。

台「中央廣播電台」報道,「海巡署長」王崇儀受訪時表示,這次護漁行動是長期計劃,至於護漁任務會長達幾天,他表示目前正在規劃中,且要協調各相關部會一同執行。王崇儀表示,希望5月1日可以出發,展開護漁任務。

基本權益 不能退讓

馬英九昨日發表看法,除了譴責日方嚴重違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確立的「公海自由」外,並強調「基本權益,不能退讓」,他已要求台灣「海巡署」等相關單位盡速派艦護漁。

台灣漁船在日本沖之鳥礁附近海域捕魚遭扣,雖然漁船已在繳交訴訟保證金後獲釋,但台灣當局不承認沖之鳥礁海域是日本海上專屬經濟區的主張,馬英九已於27日「國安高層會議」中要求「海巡署」及「漁業署」派出船艦護漁。

日違反六大「公海自由」

馬英九強調,沖之鳥礁不到3坪(約合106平方英呎),日本進行人工擴建,並主張200海里專屬經濟區,此舉違背國際法。

馬英九強調,沖之鳥是礁,「這麼小、不能住人」,實際上也沒有住人,不可能有水、不可能有可供生活的設施,但日本說它是個「島」,而且在200海里內抓台灣漁船,這非常嚴重地違反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87條所確定的航行、飛越、捕魚等6大「公海自由」。

馬英九認為,日本扣押台灣漁船並罰款、繳錢才能放人,令人感覺到非常不合理;因此他召開「國安高層會議」,宣示捍衛公海自由、反對日本擴權違法,希望能有效保護漁民在公海作業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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