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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崇文表示,相比英國及澳洲的同類型調查,本港的懷孕歧視比例較低。 鄺慧敏 攝
請假做產檢禁列病假 平機會指違例須增宣傳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鄺慧敏)平等機會委員會一項研究發現,22%婦女曾遇到懷孕歧視,包括請假做產前檢查時不能以病假計算、因懷孕而受到僱主或同事的不禮貌對待等。15%僱主認為懷孕僱員對機構有負面影響。平機會表示,拒絕把請假做懷孕相關檢查作為病假計算,違反了《性別歧視條例》及《僱傭條例》,未來會繼續加強宣傳及教育,改變僱主對懷孕員工的負面觀念。
平機會委託米嘉道資訊策略有限公司,於去年9月訪問1,500名於中小企任職,正懷孕、1年內曾生育及有年幼子女的婦女。研究發現,22%婦女曾遇到懷孕歧視,特別是於懷孕4個月至10個月期間遇到不良好對待,以從事零售、飲食及酒店業為主。當中58%婦女表示,請假做產前檢查不能以病假計算;51%婦女指曾因懷孕而受到不禮貌對待;12%婦女表示僱主於懷孕期間單方面更改聘用條件。
同時,79%婦女產後返回原先的工作崗位,當中11%婦女指復工時曾遇到不良好對待,包括請假作產後覆診不能以病假計算、受到不禮貌對待、失去升職機會等。
15%僱主竟指大肚不利公司
研究又訪問了505間中小企負責人,15%僱主認為懷孕員工對公司有負面影響,當中38%指公司要聘請或調派人手接替員工放產假期間的工作,造成不便;36%僱主認為懷孕員工為其他同事帶來很多麻煩。
該會政策、研究及培訓科總監朱崇文表示,2010年至2015年間,收到1,435宗性別歧視的投訴個案,當中有602宗涉及懷孕歧視,有145宗經調解後解決;亦有8宗投訴成功向法庭申請入稟狀,當中兩宗成功檢控,另1宗正在審理中。
他又指,相比英國及澳洲的同類型調查,本港的懷孕歧視比例較低,惟不少僱主及僱員均不知道請假做懷孕相關的檢查能以病假計算,故需加強教育。
米嘉道資訊策略有限公司副研究總監鍾明明表示,零售、飲食及酒店業的工時較長,僱主聘請人手接替放產假的僱員工作會對他們造成額外的負擔,故這些行業對懷孕員工抱有較負面的看法。
機構倡設基金助聘兼職頂更
朱崇文建議,本港政府可效法丹麥,成立基金資助中小企僱主聘請兼職及散工,以暫時接替員工放產假期間的工作,以減輕中小企的財政壓力。他又希望政府能在法律中加入條文,規定婦女可於產後返回之前任職的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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