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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用競爭條例制止油價「加快減慢」

2016-06-08

消委會發表最新一份車用燃油價格監察報告,發現過去一年雖然國際原油價格下調,但本港車用汽油的售價減幅,未能跟上國際油價。本港油價一向被詬病存在「加快減慢、合謀定價」的重大嫌疑,相關情況並未因為《競爭條例》生效而改變,令消費者飽受「捱貴油」之苦。政府應運用《競爭條例》的權力,敦促油公司檢討及調低汽油價格,防止油公司合謀控制燃油價格,令燃油價格保持在公正合理的水平,保障消費者權益和職業司機的生計。

汽油價格「加快減慢」長期受到輿論質疑和批評,儘管國際原油價格由高峰顯著回落,汽油價格並無跟隨原油價格下調的幅度,導致兩者的差距不斷擴大。消委會表示,2014年以來,原油價格與汽油牌價之間差距逐步擴大,由2013年上半年每公升5.53元,增至2015年第4季至2016年首季的每公升6.21元,差距升幅達12.3%。原油價格與汽油牌價差距擴大,反映原油價格下滑,消費者並未得到多大好處,油公司卻有了更豐厚的利潤。

消委會的報告還發現,在2013年至2015年期間,逾80%的日子裡,5間油公司牌價是完全相同。消委會指,不能以此定論油公司有合謀定價,要待今年競委會公佈的研究報告方能作定論。去年12月《競爭條例》生效首日,運輸業界請願表達訴求,要求競委會調查油公司是否涉及合謀定價,他們當時指出過去5年汽油及柴油價格調整各有205次和173次,其間都出現兩家或以上油公司在調價時間、幅度及調整後價格完全相同,油公司就價格和操作出現的諸多「巧合」,實在難以令人信服。情況顯示,備受消費者非議的合謀定價嫌疑難以排除。

以往沒有《競爭條例》,油價加快減慢、存在合謀定價嫌疑,還可以說沒有法例規管。如今《競爭條例》已經生效,油公司「加快減慢、合謀定價」的表徵沒有改善,反而更趨嚴重,《競爭條例》好似一紙空文,促進市場公平競爭、保障消費者權益的立法初衷得不到體現,市民實在難以接受。因此,競委會應有效利用《競爭條例》賦予的權力,儘快展開對燃油市場的反競爭行為調查,研究油公司是否涉及合謀定價,徹底解決油公司「加快減慢」和「加多減少」的問題。政府亦應要求油公司增加資訊透明度,發放更多進口油價的資料,讓大眾了解加價減價的機制,以利公眾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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