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女陳慧芳(左)及幼女陳慧慧昨到庭旁聽。南豐集團已故創辦人陳廷驊前妻楊福和,跟幼女陳慧慧的分產官司,昨在高等法院續審,長女陳慧芳出庭作供,承認她和胞妹慧慧意見不合,並透露母親楊福和前年嚴重中風,之後一直須留院,要由她協助母親處理所有財務及日常事宜。
被告陳慧慧一方代表大律師昨盤問陳慧芳時,質疑她曾經查問父親所持資產詳情,惟陳慧芳否認有此事。她承認胞妹慧慧不欲與她一起做生意,故不想與她共同持有陳家資產。胞妹認為就如何管理父親財產一事,應交由獨立委員會處理,法庭最終委任獨立委員會,由於陳慧芳並非委員會成員,她無法參與管理亡父財產。
陳慧芳坦言她支持母親申請離婚,而胞妹則反對,認為兩老已結婚60年,父親廷驊又已是「無行為能力人士」,不應辦理離婚。直至2012年因胞妹干預父親的醫療安排,兩姊妹的關係正式宣告決裂,彼此談不上兩句。
當提到父親陳廷驊生前分產安排,陳慧芳稱母親楊福和屬於「對自己孤寒、對人慷慨」的老實人,父親分產原意是兩名女兒各得45億元,但她本人其實未收足45億,只收過美國物業,以及香港山頂柯士甸山道8號物業,而最終山頂單位亦已轉予母親。
陳慧芳指根據分產安排,她給母親15億元,母親會將部分錢分回給她和她的子女,亦會捐出部分做慈事,惟母親迄今還未履行上述安排。 ■記者 杜法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