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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教員拒退宿失聯 教大入稟索償

2016-09-25
■陳永海    網上圖片■陳永海   網上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香港教育大學(前稱香港教育學院)前社會科學助理教授陳永海,在教大任職多年,並自2005年起獲准租住教大高級職員宿舍。今年6月30日,陳任教合約期滿,按規定須於同日早上交還宿舍,但教大職員一直找不到陳永海,失去聯絡。香港教育大學日前入稟高等法院,要求陳永海交出宿舍單位,茈L賠償教大損失。

原告為香港教育大學,被告為前社會科學助理教授陳永海。入稟狀指,2005年7月15日起,被告獲聘為助理教授,與教大簽下為期3年的合約。合約中列明,被告可以租住高級職員宿舍,租金為月薪7.5%。

被告於2005年8月起入住宿舍,並於2008年獲續約至今年6月30日。

2016年6月20日,教大劉姓職員親自到被告宿舍解釋「交吉」詳情,並於同月30日早上到被告宿舍辦理「交吉」手續。不過,職員抵達後,被告沒有現身,職員嘗試拍門及致電被告,均無人回應。其後,教大曾發信要求被告交出單位,但被告沒有回應。

教大在入稟狀指,被告自本年7月1日起,未經教大批准下,一直佔用該宿舍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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