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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助置業政策應與時俱進

2016-10-05

團結香港基金發表土地房屋公共政策研究報告,建議未來新建公屋改為「可租可買」,也容許住戶「先租後買」。這個對香港公共房屋政策未來發展新思維及新做法的建議,值得特區政府有關方面重視並進行研究探討。沿用多年的香港公屋和資助市民置業政策,對解決低收入港人居住和保障社會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不過,整個公營房屋政策體系中有一些未能適應時代變遷和社會發展的部分,確有必要作出檢討並進行較大幅度的改革及調整,尤其是要因應社會不同階層負擔能力的變化,提供多種多樣公平合理及切合實際的資助方式,與時俱進地解決夾心階層和較低收入家庭的置業難題。

團結香港基金的研究報告建議,政府應研究改變目前公屋僅租給符合資格低收入人士的做法,未來的新建公屋應既可出租,又可用成本價售予符合資格的市民,並按當時市價鎖定未來轉售時的補價水平,訂立後不作更改,這樣就可以促成單位更快流通、讓居民分享社會土地升值的成果、紓緩社會和經濟矛盾,以及促進家庭和諧,從而加強社會的凝聚力。

根據最新資料,香港公屋住戶約佔全港住戶的三分之一,公屋政策牽涉到千家萬戶和社會資源如何公平分配及發揮最大效益的問題。目前的政策下,公屋主要是用於出租,政策構想主要基於公屋是用於解決最需要資助市民的居住問題,將來他們收入增加之後,就應循居屋、私人樓宇這個置業階梯上升。這個政策在整體樓價不算高的情況下,應是可行的。但是,目前香港的樓價已經大幅超出市民正常收入所能夠承擔的水平,既往的置業階梯對於大多數工薪收入的階層來說,已經是可望而不可及了。加上原有的公屋制度存在一些問題,更需要用與時俱進的創新思維來尋求改變。因此,這個建議引起社會的熱烈回響。

香港的公屋起源於上世紀五六十年代,當時,香港人口劇增,大量貧苦市民只得蝸住在木屋和臨時的房屋區,社會矛盾空前尖銳。港英當局不得不興建公屋,以緩解困境,從而形成了目前這個對穩定社會有較大作用的制度。香港回歸後,特區政府開始從長遠的角度,積極解決香港社會長期積累下來的一些問題,董建華擔任行政長官的第一屆政府,提出了努力達至七成置業的目標,同步提出增加房屋和土地供應及將部分公屋出售的政策。可惜,受金融風暴的衝擊,當時樓價大跌,經濟衰退,令許多政策中途夭折,房屋和土地仍然是制約香港發展的一大難題。現屆政府在行政長官梁振英的帶領下,把土地和房屋問題作為政府施政的重中之重,不僅大幅增加土地和房屋供應,而且,也在努力解決一些政策方面存在的問題。希望特區政府有關方面對包括團結香港基金建議在內的各種建設性意見,給予以高度重視,帶動全社會進行深入的討論,集思廣益,早日對目前公營房屋和資助房屋政策作出與時俱進的改革。 (相關新聞刊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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