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海娟(後)示範測量光度的位置。 陳文華 攝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陳文華) 打工仔長期於辦公室工作,若燈光或坐姿不正確,容易出現眼部及頸椎問題。一名年輕律師曾因辦公室光度太強而需戴鴨舌帽上班,又有僱員喜歡在光猛環境中辦公而致眼睛長期不適。職業安全健康局高級顧問余海娟表示,辦公室燈光照明在300勒克司至500勒克司為佳,但現時大部分寫字樓光度為600勒克司至700勒克司,長期處於強光環境會出現紅眼、乾澀等症狀。
余海娟表示,職安局近5年來收到20間公司申請進行辦公室安全評估,為僱員調校最適合的光度、座椅及電腦高度,及糾正同事不正確坐姿,涉及行業多為法律界、會計界、跨國公司及政府部門。
律師怕照射 每日戴鴨舌帽返工
曾有一名年輕律師隨公司遷入新辦公場所後幾日內,出現眼部疲勞不適及頭痛等症狀,每日需戴鴨舌帽返工。後該名職員向公司反映,公司聘請職安局進行風險評估,經測試發現該僱員視線範圍內的光度達1,200至1,300勒克司。其位置的正上方有燈管,視線正前方為會議廳門,門上的反光物料又再次將強光反射入該職員眼內,令其眼睛承受雙重強光照射。經協調,該名職員最終搬到其他空位辦公。
政府於2003年推出《職業安全及健康(顯示屏幕設備)規例》,要求僱主在僱員入職14日內為其進行風險評估,包括確定及評估辦公室光度、位置舒適度等。余海娟介紹,近5年來愈來愈多的公司聘請顧問公司作安全監測,5年間共約20間公司,包括僱員逾1,500人的上市公司。
她補充,職安局提供相關課程培訓,費用僅幾百元,只需派人力資源部同事上堂兩日便能由該名同事自主對辦公安全進行檢測。若聘請顧問公司則需逾萬元費用。
余海娟提醒僱主,裝修時應注意在工作台附近盡量減少使用高反光牆壁及傢具物料,牆壁顏色以白色或柔和色為主,電燈應使用遮光罩,令燈光更為柔和。工作^與光源應成直角,減少反光及炫光。
此外,電腦屏幕應擺放在使用者正前方,最頂一行字的位置略低於視線水平,較為舒適的觀看距離約為35厘米至60厘米。使用電腦時,鍵盤與鼠標應擺放在同一水平,前臂與手臂成直角,雙腳穩踏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