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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暴案女被告無出庭 官發拘捕令

2017-01-18
■自暴亂後,警方迄今已拘捕90名涉案者,包括79男及11女。資料圖片■自暴亂後,警方迄今已拘捕90名涉案者,包括79男及11女。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去年農曆新年旺角發生暴亂,事後多人被捕及控以暴動等罪名,其中10男1女昨於區院提訊,其中10名男被告透過律師表示不承認暴動、襲警及刑事損壞等共14項罪名,案中唯一女被告李倩怡則缺席聆訊,法庭發出拘捕令,被捕後不得保釋,並會將其早前的保釋金充公。案件將會押後至3月16日進行預審,並會於6月1日開審,審期30天。

代表律師表示李倩怡的手機無人接聽,他昨夜曾到其家中探訪,亦無法找到李本人。

涉案11名被告包括莫嘉濤、李倩怡、鍾志華、何錦森、霍廷昊、陳和祥、鄧敬宗、李卓軒、林永旺、葉梓豐及吳挺愷(17歲至70歲),當中10名男被告今透過法援代表表示不認罪,控方指將會有43名警察證人,亦有長104分鐘的會面記錄。

去年2月8日(年初一)深夜至翌日(年初二)凌晨,激進「本土派」組織包括「本土民主前線」、「熱血公民」等成員,藉食環署人員在旺角管理無牌熟食小販而製造暴亂,造成90多名警員及35名市民受傷。

根據警方記錄,自暴亂後,警方迄今已拘捕90名涉案者,包括79男及11女,年齡由14歲至70歲,大部分已先後被落案起訴及上庭應訊。首名涉案受審被告是「熱血公民」(熱狗)成員陳柏洋,今年10月初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因襲警和拒捕罪,遭重囚9個月,成為旺角暴亂首宗定罪個案。

此外,多名分別被控煽動暴動等罪的被告,包括「本民前」發言人黃台仰及梁天琦等人,早前已正式轉介到區域法院及高院審訊。

警方表示,案件轉到高等法院審理,絕對反映旺角暴亂事件的嚴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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