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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蹟回憶從何定 個人集體誰劃線

2017-01-19
■皇都戲院的評級一直有爭議,有人認為社會濫用「集體回憶」一詞。上圖為戲院於1979年的外貌。 資料圖片■皇都戲院的評級一直有爭議,有人認為社會濫用「集體回憶」一詞。上圖為戲院於1979年的外貌。 資料圖片

-今日香港-

有64年歷史的北角舊皇都戲院,2016年中被古物古蹟辦事處建議評為「文物建築」最低的級別的三級。不過,不少學者及市民認為戲院滿載港人的集體回憶,質疑評級過低。事件引起各方討論。古諮會最終將舊皇都戲院評定為一級歷史建築。事件令人思考,文物古蹟與港人的身份認同感之間的關係。 ■李浩彰 順德聯誼總會鄭裕彤中學通識科副科主任

【新聞背景】爭議聲下去年評為一級

2016年4月18日,古物古蹟辦事處建議將舊皇都戲院評為第三級「文物建築」,意指「有若干價值,須予以記錄」。事件引起公眾譁然,認為評級過低。

古蹟辦歷史建築評審小組其後指,將北角皇都戲院由三級歷史建築提升為二級,因該座戲院雖然十分具建築特色,但就社會價值而言,當時全港有多間戲院,皇都戲院只屬地區性戲院,加上戲院樓下已轉做商場,商舖轉手頻密,影響保育價值,建議評為二級歷史建築。

其後,古諮會於12月9日通過,將原擬評為三級歷史建築的北角舊皇都戲院,直接評為一級歷史建築,即是「具特別重要價值而可能的話,須盡一切努力予以保存的建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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