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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你知:暴動罪最高囚10年

2017-02-18

暴動罪(Rioting)是《公安條例》其中一條,指明任何人如參與 3人或以上的非法集結,而該集結破壞社會安寧,即屬暴動,集結的人最高可判監10年,若涉及摧毀建築物或交通工具更可判監14年。但要達至定罪,控方需先確定被告參與非法集結,並證明被告的相關行為會令人合理地害怕被告會破壞社會安寧。

根據資料,2000年喜靈洲戒毒所發生暴動,約400名越南籍和本地囚犯集體打鬥,更向警員和懲教員拋擲硬物並焚燒監倉。警方施放催淚彈後始能平息事件,事件釀成多人受傷。逾20名涉事者其後被裁定暴動罪成,被判監2年至10年。 ■記者 杜法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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