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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局監管失職 不可一推了之

2017-03-10

申訴專員公署昨日發表調查報告,批評教育局對提供非本地高等專業教育課程的機構監管嚴重不足,亦缺乏明確具體的法律條文及執法指引,存在不能撤銷原有課程註冊、對新註冊和已註冊課程規管不一等荒謬情況,可謂「不作為」。雖然國力書院事件涉及刑事罪行,但教育局作為行政監管當局,在這些惡劣事情發生前,應該在行政監管層面做好預防和規管措施,通過定期視察、突擊檢查等手段防患於未然,而不是到情況失控、被媒體揭發曝光,才得到制止。更令人氣憤的是,教育局在問題曝光一年多後,仍不主動去檢討監管不足,反而文過飾非、一推了之,是典型的不作為和懶政,尸位素餐的官僚作風必須根治。

國力書院2015年被傳媒揭發涉嫌偽造文書,偽造修業期,讓學員提早取得學位。雖然事件涉及刑事罪行,但當中暴露出教育局對非本地高等專業教育課程存在監管不足,沒有主動修補漏洞。

申訴專員公署的報告揭發,教育局監管存在諸多問題。首先是監管漏洞百出,只要求新註冊的課程保存學員修讀的文件,對之前註冊的課程就置之不理;有權接受課程註冊,卻無條例去撤銷課程或學校的註冊。其次是懶政,法例賦予他們主動突擊巡查的權力,但一直沒有做,亦沒有制訂監察程序,直到有問題才介入調查。再次是文過飾非,一時指問題涉及嚴重刑事罪行,教育局管不到;一時又將問題歸咎於現行《教育條例》不完善,推說今年第三季將定期視察。

《教育條例》存在不足,作為教育主管部門為何不主動提出修訂?國力事件發生已1年多,為何仍要等到今年第3季才檢討?若非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教育局是否繼續得過且過?這些疑問,都是市民最想知道,最想教育局回答的。

「十年樹木百年樹人」,教育局作為主管特區育人大業的專責部門,市民對其有高要求理所當然。教育局對存在的監管漏洞後知後覺,對問題的嚴重性估計不足,暴露教育部門官僚的顢頇無能。而事後不肯面對問題,實事求是地作出檢討改善,反而一推了之,意圖含混過關,所反映的態度問題,更應該受到鞭撻。

教育局必須嚴肅、全面檢討現行的教育監管機制,主動發現、修補問題,坦誠向公眾交代,如有人為責任,則要嚴肅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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