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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擬修法 放生種族歧視辱罵

2017-03-23

借言論自由提高入罪門檻 少數族裔易遭針對

澳洲是華人移民首選目的地之一,但政府打算修改《反種族歧視法》,涉及種族因素的「冒犯」不再是非法行為,令入罪門檻提高,少數族裔可能更易遭針對,難以向挑釁者追究。華社強烈反對修訂,並聯同猶太、阿拉伯、原住民、印度裔等團體發表聯合聲明,形容這是「種族誹謗的免費通行證」。總理特恩布爾則聲稱此舉有助保障言論自由,否認是向右翼勢力妥協。

在目前《反種族歧視法》第18C條款當中,若有人出於種族和膚色原因,作出「冒犯、侮辱及羞辱」(offend、insult、humiliate)的行為,受害人可提出訴訟。

須騷擾恐嚇才可提告

修改條款後,只有觸犯更嚴重的「騷擾及恐嚇」(harass、intimidate)才可作為訴訟的理由,削弱了對仇恨言論受害人的保障。

修正案將提交參議院,但在野工黨、綠黨及中間派「克賽諾豐」派系3名議員均表明反對,票數足夠阻止修正案通過。執政黨擔心失去少數族裔選民支持,特恩布爾致電相關團體解釋修例理據,強調重視多元文化,但言論自由是執政黨的核心理念,須在兩者之間作出平衡。他又稱《反種族歧視法》已失去公信力,修訂有助予以改善。

華社批削歧視法效力

專家指出,修正案沒清楚界定哪一類言論違法,政府也沒解釋新法例的實施原理,存在灰色地帶,讓種族歧視分子有機可乘。華人網民紛紛反對修例,有人指出「言論自由不是激起憤怒和仇恨的工具」。「澳華論壇」主席謝維禮批評這會向年輕人發出錯誤訊息,讓他們誤以為嘲笑不同種族和膚色的人並無不妥。另有華社代表指出,修訂條款會削弱整個《反種族歧視法》的效力。■《衛報》/《悉尼先驅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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