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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補撕裂非放棄法治 無原則不是真幸福

2017-03-28

9名曾違法「佔中」的搞事者,昨日收到警方通知將被起訴違反公眾妨擾罪等罪名。有「佔中」搞手質疑,作出檢控決定違背特區政府化解社會撕裂的宣示。而特首當選人林鄭月娥表示,修補社會撕裂不等於在法治上妥協。修補撕裂必須堅持捍衛「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前提,必須以尊重法治、有利管治為基礎,任何離開這些基本原則的所謂修補撕裂,都是不切實際的幻想。把對違法「佔中」的檢控形容為「政治清洗」,根本是以政治凌駕法治,企圖逃避法律制裁。

香港要修補社會撕裂,推動不同立場的各界別團結和諧,離不開的前提和基礎,就是不能抵觸「一國兩制」和基本法。香港人都應該記得,曾經令香港陷入79日無法無天、半癱瘓狀態的「佔中」,其目的旨在抗拒人大「8.31」決定,謀求在香港落實「符合國際標準的真普選」。「佔中」訴求不容於基本法,更對「一國兩制」帶來前所未見的衝擊。「佔中」違憲違法,如今依法追究「佔中」搞手的罪責,徹底清除危害「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隱患,是從根本上真正修補撕裂、促進香港和諧。

修補撕裂應以有利鞏固法治、提升管治為基礎。「佔中」期間,示威者連法庭的禁制令都置若罔聞,包圍衝擊政府總部,暴力抗拒警方執法,對香港的法治、管治構成重大威脅。如果對「佔中」的搞事者網開一面,就等同姑息縱容暴力違法,不僅對修補撕裂毫無助益,反而製造不公不義,助長挑釁法治、管治的氣焰,令社會更加撕裂。因此,絕對不能為了某些人心目中的修補撕裂,對「佔中」搞手法外開恩。

當日「佔中」搞事者打出「公民抗命」、「違法達義」等冠冕堂皇的旗號,為自己塑造不惜以身試法爭取民主自由的假象,其實是為逃避罪責先準備「免死金牌」。香港是法治社會,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立法會示威區的垃圾桶縱火案疑犯日前被判罪成。主審法官強調,無人能凌駕法律之上,不論目的多崇高,亦不能作出違法行為。任何人如果以所謂崇高理想而挑戰法治,其違法行為本身就絕不崇高,必須承受代價。追究「佔中」搞手的罪責,正正是彰顯香港法治的公平公正公義。

「佔中」搞手戴耀廷身為法律學者,當年鼓吹煽動「佔中」時,曾信誓旦旦表明,「公民抗命」的行動屬違法行為,參與者會自願承擔罪責。可是如今面臨檢控,戴耀廷等「佔中」搞手反咬一口,將檢控抹黑為「政治檢控」、「秋後算賬」,甚至暗示是特首當選人林鄭月娥授意的結果,是為林鄭月娥執政清除政治障礙。這完全是無中生有、推卸罪責的指控。

林鄭月娥已經否認有關指控,強調不會干預律政司的獨立檢控。律政司亦迅速澄清,不應將刑事檢控政治化,包括不應從政治角度揣測是次檢控「佔中」人士的時間,更指行動受林鄭月娥指示毫無根據,絕對與事實不符。

眾所周知,香港擁有良好法治、司法獨立的重要標誌之一,就是任何刑事檢控,只根據法律、證據及檢控守則,不受任何干涉。「佔中」搞手知法犯法,抹黑針對他們的檢控,將政治與法治混為一談,這是對本港法治的侮辱,相信市民不會再被「佔中」搞手所誤導,一定會支持政府依法辦事,以法律制止亂港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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