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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民:內地體制不因港回歸放棄

2017-04-29
■王振民昨於「一國兩制」與基本法研討會上發表主題演講。曾慶威  攝■王振民昨於「一國兩制」與基本法研討會上發表主題演講。曾慶威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姚嘉華)中聯辦法律部部長、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長王振民昨日表示,國家為了香港回歸,對憲法進行了完善,這在世界上幾乎是沒有的。回歸20年來,香港法治和憲制的磨合是成功的。他認為,港人應努力認識國家的憲法制度,對國家的制度要有尊重和敬畏之心,珍惜中華民族艱苦探索形成的憲法制度、國家來之不易的安定團結繁榮局面,並希望香港和內地一起參與到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事業中,將香港的發展和國家發展融合在一起。

王振民昨日在「一國兩制」與基本法研討會上發表主題演講時表示,國家憲法是香港基本法的「高級法」背景,香港基本法是由國家最高權力機關依據憲法而制定的,是全國法律體系的一部分,繼承國家憲法的「基因」,不能代替、更不能高於國家憲法,「基本法不是規範國家制度、國家層面的法律。」

基本法屬憲法「子」體制

他續說,香港回歸後,一切規則的有效性取決於國家憲法,香港的政治法律體制相對國家憲法是「子」體制,在歷史上香港從來沒有獨立的政治法律體制:香港基本法結合了國家及香港的核心價值,「由於實踐『一國兩制』,基本法既要體現香港自身固有的核心價值,包括人權、自由、法治、資本主義、市場經濟;也要體現憲法所包含的核心價值,例如主權、統一、安全、民族美德。」

王振民指出,在香港離開國家的156年中,內地也發生翻天覆地變化,包括建立了中國共產黨領導、社會主義、人民代表制度等。國家不會等香港回歸後才制定憲法,「香港不在家,但家裡的日子還是要過的。」也不會因為香港的回歸而將多年來艱苦探索、符合國情的體制全部推翻。

他說:「為了建立一個強大的國家,為了讓全世界中國人不再遭受外人欺負,為了讓中國人民過上安居樂業的好日子,我們付出了太多、太大的成本,犧牲很多,才建立了這套符合中國國情的制度和體制,我們不準備因為香港回歸,而放棄來之不易的這套憲法制度。」

港應思考如何融入祖國

王振民形容,香港是「離家156年後回來的遊子」,故不能要國家在1997年後去適應香港,而是要思考香港如何融入國家早已確立的憲政體系,「發現家裡一切都變了,房子變了,家裡規矩變了,成員增加了很多,這些都是香港回歸後必須面對的客觀現實。」

他強調,國家雖然不會因為香港回歸而更改基本制度,但亦對政治、法律制度作出很多重大的補充和修訂,譬如國家從憲法理論上由「一國一制」變為「一國兩制」;在單一制國家設立特別行政區制度;在國家法律解釋制度上,人大釋法前要先諮詢基本法委員會,使得基本法的解釋更能符合香港實施普通法的情況;而且沒有按傳統馬克思主義更換香港所有公務人員、法官等。

王振民坦言,香港雖有少數人不熟悉國家憲法制度、不肯面對香港已經回歸祖國的政治現實,「在全世界辱罵中國的制度最厲害的不在美國、不在歐洲、不在其他地方,恰恰就是在香港。」不過,王振民期望他們不要總想推翻國家的制度,而應嘗試理解國家的邏輯和道理,對國家制度要有起碼的尊重和敬畏之心,「那麼對國家的制度,也就是說在香港離開祖國那麼多年的時候,祖國內地人民已經確立了這套制度,要有起碼的尊重,要有這個敬畏之心。」

融合兩地發展無「次選」

他最後表示,中華民族從來沒有如此接近全面復興,寄語港人應與祖國一起完善國家制度體系,參與中國偉大復興事業,將香港的發展和國家發展融合在一起,「這是香港未來堅定不移的選擇,我們沒有第二個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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