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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納建議有決有行 盡速增加龕位供應

2017-05-26

立法會昨日三讀通過《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於今年6月30日刊憲生效。立法規管私營骨灰龕場理所當然,但面對公營龕場「一位難求」,若大量私營龕場不獲發牌,勢必造成骨灰無處安放、龕位價格飆升的難題,當局宜妥善處理,適當延長無牌龕場的經營期限,以免龕位短期內大幅減少。至於治本之道,政府應積極考慮社會上對增建骨灰龕場的各種建議,認真研究、凝聚共識,必須議而有決、決而有行,盡快將增建龕場的可行建議付諸行動,免除市民的後顧之憂。

近年本港私營骨灰龕場開到「成行成市」,且由於過去十多年公營龕場建設滯後,「陰宅」供不應求,導致私營龕位價格攀升,如今動輒二三十萬,甚至上百萬,但私營骨灰龕場無法例規管,良莠不齊,存在諸多管理問題,通過《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有利規範行業經營、保障市民利益。

值得注意的是,《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生效,大量私營龕場不能繼續經營,如何安置存放的骨灰是一大難題。現時全港有153間私營龕場,當中只有30間同時符合地契條款和規劃用途,有較大機會獲得發牌,其餘均未能符合政府要求,甚或涉及不同程度的違規行為。政府預計,發牌制度實施後,將有8萬個私營龕位因未能取得牌照而要另謀安置之處,業界更估計有多達二三十萬個龕位受到影響,如何妥善過渡不容小覷。

事實上,7年前政府已提出「區區有龕位」的概念,承諾增建90萬個公營骨灰龕位。2010至2011年期間,食衛局先後公佈全港18區物色到24幅土地以發展骨灰龕場。奈何政府在落實興建骨灰龕場時,往往遇上巨大地區阻力,以致至今落成的公營龕場只有區區兩個,龕位總共只得2540個,佔整體目標不足0.3%,對解決龕位不足根本是杯水車薪。

先人骨灰需要龕位安放是市民所願,可惜各區市民都不想龕場建在居所附近,如何平衡兩者的矛盾,考驗政府的溝通、協調能力,同時考驗施政的果斷、創新和執行力。其實,社會各界提出不少變通的辦法,例如有政黨建議,利用生態價值較低的島嶼發展「先人島」,在這些「先人島」興建龕場阻力較小,只要做好交通配套,可迅速解決龕位供不應求的問題。有關建議值得當局認真思考、積極研究,不要聽聽就算。議而不決,決而不行,只會令骨灰龕位不足的問題越來越嚴重,加重市民精神和財政的負擔,令市民身心受苦。當局應該有緊迫感,不可稍遇阻力就裹足不前,而應盡快與社會各界充分溝通、尋求共識,同時雷厲風行,加快增建骨灰龕場,切實回應市民渴求妥善安放先人骨灰的殷切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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