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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有兩警准保釋候上訴

2017-07-15
■「撐警大聯盟」成員到高院外支持涉案7名警員。■「撐警大聯盟」成員到高院外支持涉案7名警員。

7名警務人員在2014年示威者違法「佔領中環」期間,拘捕公民黨前成員曾健超後,涉將其毆打,經審訊後全部罪成,各被判囚2年。不過,各人就其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繼日前總督察、高級督察及兩名警員等4人先獲上訴庭批准保釋外出等候上訴後,警長白榮斌及警員陳少丹,昨日亦獲准保釋等候上訴。餘下一名被告警員關嘉豪,現尚未有消息顯示其保釋申請排期處理日子。

白、陳兩人分別由資深大律師黃敏杰及女大律師李詠文代表,昨日向上訴庭副庭長倫明高提出保釋要求,獲法庭批准。其中白需交出5萬元現金擔保及5萬元人事擔保,而陳則准以10萬元現金擔保,他們於保釋期間不得離港,並要交出旅遊證件及居住在報稱地址。法官提醒兩人,必須遵守法庭指示,出席所有上訴聆訊。

法官引用早前同案被告的保釋外出申請判決書內容,控罪的最高刑罰是入獄3年,本案的量刑起點為兩年半,按求情內容扣除後為兩年監禁。原審法官採取兩年半的量刑起點或許是過重,可能一個較低的量刑起點更合適。而法庭至少要排期6個月至9個月才能安排上訴聆訊,屆時他們可能已服大部分刑期,如成功獲減刑的話,便變成實際所服的刑期比判刑為長。

30人到庭撐警

「珍惜香港群組」及「撐警大聯盟」約30人,昨日到高等法院聲援七警,他們指警員艱辛執法致衝動襲犯,判囚700多天是「黃禍」。

7名被告依次為俗稱「O記」的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總督察黃祖成(48歲)、觀塘區反黑組高級督察劉卓毅(29歲)、警長白榮斌(42歲)、警員劉興沛(38歲)、東九龍總區刑事總部警員陳少丹(31歲)、九龍城區刑事偵緝警員關嘉豪(32歲)、及觀塘區反黑組警員黃偉豪(36歲)。

7人早前均被裁定串謀毆打傷害曾健超罪成,各判囚2年。

■香港文匯報記者 杜法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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