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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玉玉案主犯一審判囚終身

2017-07-20
■徐玉玉案一審昨日在山東省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 視頻截圖■徐玉玉案一審昨日在山東省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 視頻截圖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丁春麗 山東報道)備受關注的山東徐玉玉被電信詐騙案在山東省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臨沂中院」)第一審判庭公開宣判,以詐騙罪、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主犯陳文輝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6名被告人被判3年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去年8月,剛收到大學錄取通知書的高三畢業生徐玉玉接到詐騙電話,被告人陳文輝等人以發放助學金的名義,騙走了徐玉玉全部學費9,900元(人民幣,下同)。發現被騙後,徐玉玉在其父親陪同下報警,而後在回家的路上猝死。此案隨後成為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聯合掛牌督辦案件。6月27日,該案在臨沂中院開庭一審。

陳打詐騙電話逾萬次

臨沂中院審理查明,2015年11月至2016年8月,7名被告人交叉結伙,通過網絡購買學生信息和公民購房信息,冒充教育局、財政局、房產局的工作人員,以發放貧困學生助學金、購房補貼為名,以高考學生為主要詐騙對象,撥打詐騙電話累計2.3萬餘次,騙取他人錢款逾56萬元,並造成徐玉玉死亡。臨沂中院昨日一審宣判,以詐騙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陳文輝無期徒刑。

臨沂中院負責人表示,陳文輝撥打詐騙電話共計1.3萬餘次,依法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其犯罪行為造成徐玉玉死亡的嚴重後果,情節特別惡劣,係罪責最為嚴重的主犯,依法應予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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