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訛稱夫經手保單騙佣 保誠女總監囚3個月

2017-09-1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一名保險公司區域總監訛稱其丈夫是兩份保單的經手代理人,以詐騙有關保險公司約3萬元,被廉政公署起訴。被告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罪名成立,判囚3個月。

被告李佩英 (55歲),案發時為保誠保險有限公司區域總監。案情透露,李的丈夫是其下線代理人,兩人於同一團隊工作。李於2011年11月至12月期間,分別與兩名女性客戶會面,解釋兩份保單的內容及特色,兩名客戶亦分別在李面前簽署向保誠投保的申請表格。公司其後收到該兩份申請表格,但經手代理人的名字為李的丈夫,而李則以丈夫上線經理的身份加簽有關申請表格。

保誠基於相信有關申請表格上的資料為真確而批准有關投保申請,因此向被告丈夫發放共約2.3萬元佣金,亦向被告發放共逾6,200元上線佣金。

李昨被裁定兩項欺詐罪名成立,裁判官陳炳宙判刑時指,被告蓄意欺騙公司以謀取個人利益,因此須判處入獄。惟接納被告的申請,准許她以現金10萬元保釋外出等候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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