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據中通社報道,台灣地區前領導人馬英九遭民進黨籍「立委」柯建銘自訴涉教唆洩密等案,一審法院判馬英九無罪,經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會於今日上午宣判。
綜合台灣媒體報道,這起自訴案件起源於前特偵組曾召開記者會,指控前「立法院長」王金平替柯建銘關說司法案件,後來引發洩密爭議,其中前「檢察總長」黃世銘被判有罪定讞,馬英九也遭提告。柯建銘向台北地方法院自訴馬英九,涉嫌透過秘書通知黃世銘到官邸,提供關說案監聽與通聯記錄涉教唆洩密,以及馬英九開記者會指柯關說涉加重誹謗共兩罪。
宣判即定讞 不得上訴三審
此前,這宗自訴案件一審,台北地方法院認定無法證明馬英九教唆要黃世銘提供其他秘密資料等,馬英九評論柯建銘的言論可受公評,因此判馬英九無罪。柯則不服提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受理二審,高院合議庭由審判長周政達、受命法官曾德水及陪席法官汪梅芬組成,案件已於9月4日辯論終結,定於10月11日上午10時宣判,因所涉罪名,其二審宣判即定讞(指法定的訴訟程序結束),不得上訴三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