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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強積金對沖符整體利益資方應支持

2017-10-24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天再次表示,政府決心取消強積金對沖,顯示了她在這個問題上的堅定決心。強積金對沖涉及歷史原因,要取消需平衡各方利益,問題的確頗為複雜。目前,社會對取消強積金對沖已漸達共識,勞資雙方尤其是資方有必要順應主流民意。資方不應再以經營困難等藉口推託,或者幻想政府能夠長期承擔取消強積金對沖所增加的開支。連打工仔退休生活也不能保障的企業,顯然很難擁有良好的發展前景;打工仔的退休生活有保障,不但可以有效緩和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更是改善營商環境的應有之義。因此,取消強積金對沖不但符合打工仔利益,也符合香港社會的整體利益,勢在必行。

當年為爭取僱主支持強積金方案,政府容許僱主可以利用強積金中僱主供款所產生的累算權益,抵消向僱員支付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積金局資料顯示,自2001年至2016年,強積金對沖的金額累計達318億港元,部分打工仔的強積金戶口更是分毫不剩,情況令人憂慮。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是僱員的失業保障,而強積金則是退休保障,兩者性質不同,拿強積金僱主供款部分來對沖實在於理不通。對沖機制變相減少僱員的退休保障,失去強積金保障退休生活的本意,勞工團體強烈要求取消對沖機制,合情合理。林鄭月娥的競選政綱就表明應取消強積金對沖,在施政報告中又重申,如今再三提出,充分表示其決心。

取消強積金對沖涉及到僱主的營商成本和僱員的退休保障,對雙方而言都是實實在在的核心利益,自然希望爭取對自己最有利的方案,因此相關議題如果沒有政府居中協調,確實難以達成共識。上屆政府曾經提出方案,內容包括劃線取消強積金對沖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政府提供79億元的10年期遞減式資助,但勞方嫌獲益不多、資方嫌承擔太重,雙方都不接受政府方案,最終方案被擱置。由此可見,強積金對沖問題相當複雜,要勞資雙方達成共識並不容易。新一屆政府應繼續研究方案,聆聽勞工界和商界尤其是中小企業的聲音,努力促成勞資雙方求同存異、達成共識,早日就取消強積金對沖得出較為圓滿方案。

至於資方,應該認真考慮大局,要認識到對沖機制確實是一種制度上的缺陷,已造成一些低下階層的退休保障名存實亡,衝擊到整體的退休保障制度,因此取消對沖機制是大勢所趨、民心所向。社會普遍希望資方將心比心,更多地體恤勞工階層;如果對沖機制不斷拖延下去,如果資方繼續以保持競爭力為理由犧牲勞工權益,整體上對香港商界顯然弊大於利。取消對沖增強僱員的退休保障,既是資方應承擔的社會責任,也是總體上保持和諧勞資關係的需要,資方不應將應承擔責任過多地推卸給政府,期盼資方作出適當而必要的調整。 (相關新聞刊A1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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