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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耀宗:本地立法 香港有責

2017-11-14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摯)國歌法的本地立法備受關注,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譚耀宗昨日表示,國歌法是全國性法例,已納入基本法附件三,香港有責任讓國歌法在本地立法,透過本地立法從而執法,相信特區政府也會盡快做好這項工作。

譚耀宗在出席一個公開活動時,認為相關立法將會在立法會中引起不少討論,相信大家都會認真聽取各方建議。他表示,該法例的確立旨在能鼓勵大家尊重國家、尊重國歌,而不要再有任何不尊重的行為,日後若有具體法例後,也要就違法行為承擔一定責任。鑑於本地立法需要一定時間,希望大家在立法之前,同樣要尊重國家,因國家對每個人都十分重要,國歌是我們國家的象徵,作為中國人應該好好維護國家的尊嚴。

對於應否設追溯期,他認為不同人士會持不同意見,暫時無須過分討論,並重申希望能盡快進行本地立法工作,順利執行。

聶德權:按慣例不設追溯期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在同一場合表示,國歌法被納入基本法附件三,是希望能按照香港本地的法律制度制定法例,因此在具體立法時,將按照本地法律原則進行立法。對於國歌法應否有追溯期,他表示,依照本地立法慣例,並不設追溯期,希望在未有本地立法實施前,大家都要尊重國歌。

他表示,相信香港大部分市民都是尊重國歌、尊重國家的。但如若有一小撮人因那些不尊重、不文明、不禮貌的行為,不合比例地讓別人覺得港人不尊重國歌的話,很是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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