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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修議規無關二十三條立法

2017-12-13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 中通社■行政長官林鄭月娥。 中通社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反對派經常將修改議事規則和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阻止政府「害人」掛u,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表示,自己已多次表明對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立場,而政府的工作即使未能滿足所有市民期望,亦絕對不是「傷害市民」,批評反對派利用這些藉口抗拒討論議事規則,是「完全不適當」的。她坦言,社會對於立法會的現象已感到很疲累及無奈,期望修改議事規則後,可以有一個有秩序及效率的議會。

反對派經常將修改議事規則與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掛u,林鄭月娥昨日於行會前見傳媒時就表示,這是完全不成立的,「我對於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立場是清晰──這件事有爭議性,必須在社會上有一個比較可以理性討論、一個適合的環境才能夠履行我們在憲制上這個責任。」

強調政策不傷害市民

至於有反對派稱修改議事規則後將無法阻止政府「損害」市民,林鄭月娥則強調,自己做了政府37年,「我們有時做事真的沒有辦法滿足所有香港市民的要求,但我們絕對不會做傷害市民的工作。所以用到這些藉口來抗拒討論議事規則,我覺得完全不適當。」

林鄭月娥又坦言,今年十月立法會開會至今,均看不到有秩序、相對有效率的議會情況,社會看到立法會現象已經感到很疲累及無奈,而政府亦有大量工作期望交給立法會審議和通過,以落實一系列惠民的政策:「過了這個議題後,我們希望可以有一個比較平和或有秩序的立法會大會和財務委員會。」

至於有人希望特首出手干預立法會討論修訂議事規則一事,林鄭月娥表示,香港基本法第七十五條賦予立法會自行訂定議事規則的憲制功能,特區政府需要尊重立法會進行屬於他們自己權力範圍以內的事項,亦不適合由行政長官去指導他們應該怎樣修訂。而建制派及反對派立法會議員就修訂議事規則的意見可以說是南轅北轍,故無論她想付出多大的努力,亦難以去作仲裁或調解。

有記者問及建制派提出的修訂中,將全體委員會法定人數由35人減至20人的建議是否「違反」香港基本法,林鄭月娥指,目前是看不到有不一致的地方,而部分條文會當然有不同的演繹,否則不會出現有時需要法庭作出裁決的情況,但她重申,認為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的裁決是四平八穩、有板有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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