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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爆炸品危公眾 警絕不姑息

2017-12-16
■李桂華強調警不會姑息危害公眾安全行為。 香港文匯報記者劉友光  攝■李桂華強調警不會姑息危害公眾安全行為。 香港文匯報記者劉友光 攝

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B組警司李桂華,昨日在製彈案3名被告罪成被判囚後在庭外表示,警方歡迎法庭裁決,並譴責此等罔顧公共安全的人士的行為,強調警方絕不姑息此類行為,因使用爆炸品不但造成危險及恐慌,在製造、儲存及運送爆炸品時更會對無辜者帶來很大的威脅。

李桂華警司透露,是案調查工作非常艱難,傳媒雖提及案中有證供指被告為「全國獨立黨」中人,並指有人企圖在政改表決時集會,向警方施用該等爆炸品,但警方需要找出相關專家及證據去幫助法庭明白案件的嚴重性。

至於被告的犯案動機,及對「全國獨立黨」的調查工作,李桂華表示,法官並沒有提及被告的犯案動機,故對此「沒有補充」。

對於警方當時收到的情報是製造TATP炸藥抑或煙霧彈時,李桂華警司強調,案情顯示找到的爆炸品成分可製成煙霧彈,亦可製成TATP,並提醒市民倘干犯製造炸彈的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14年,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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