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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宏就小股東呈請尋求法律意見

2018-01-04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周曉菁)康宏環球(1019)昨公告稱,接獲呈請人朱曉燕對執行董事曹貴子、前主席王利民等,以及四間附屬公司共33名答辯人之呈請,公司正就呈請尋求法律意見。

呈請披露,朱曉燕為康宏股東,要求法院頒令於2015年10月29日向名列呈請之六名答辯人(「承配人」)配售的3,989,987股股份自開始即屬無效、無法律效力或作廢;由承配人向郭曉群及陳佩雄轉讓配售股份及配售股份為自開始即屬無效、無法律效力或作廢;就配售股份之任何投票於通過公司股東決議案之點票時,不應計入。本案將於本月19日進行聆訊。君陽金融(0397)和中國綠色食品(0904)均收到朱曉燕入稟,要求頒令康宏配股無效。

去年12月29日特別股東會當日,朱曉燕入稟高院,控告33名被告。她當時稱自己居住於深圳,持有康宏約323.4萬股票,購入時平均每股高於1元,但康宏現在的股價已跌至0.167元且停牌,有報道指,她因此錄得逾80%的投資損失。

此外,康宏又公告宣佈,已撤回股東特別大會通告內的第14項決議案,即表明2017年10月30日致股東會期間獲委任加入公司董事會的各董事仍能保留董事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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