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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憲四原則

2018-01-20

1. 堅持黨的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堅持正確政治方向;

2. 嚴格依法按程序進行;

3. 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凝聚共識,確保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擁護;

4. 堅持對憲法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的原則,做到既順應黨和人民事業發展要求,又遵循憲法法律發展規律,保持憲法連續性、穩定性、權威性。

資料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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