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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取血的教訓 讓加強監管落到實處

2018-02-12

臨近新春佳節,本港日前發生一起嚴重巴士意外,導致19人死60多人受傷。從傳媒報道的情況觀察,涉事司機駕駛車速過快及駕駛態度存在明顯問題,有可能是導致事故的原因,而該地點道路設計不完善、巴士公司管理需要改進、政府有關部門監管不力等等,都是值得檢討的重點。近20年來,香港發生過多起死傷嚴重的巴士意外,幾乎每起重大車禍都有共同之處,但事後提出的檢討措施卻未能一一落實。廣大市民在對不幸者給予哀悼和慰問的同時,更呼籲政府有關部門和巴士公司深入調查事故原因,真正吸取血的教訓,切實採取改善道路設計、加強事前監督、強化日常管理等方面的措施,以最大的努力,杜絕類似意外的重演,確保廣大市民出行安全。

總體而言,香港是一個交通有序及安全的城市。不過,20年來不時發生嚴重巴士意外事件,令人倍感傷痛。1998年的大年初三,灣仔杜老誌道天橋上一輛巴士因轉彎過快而出事,導致5死58人受傷,令當年的新春時節蒙上陰影。不料類似的悲劇在今年又再發生,目前已經令19人喪生,10多人危殆,數十個家庭在佳節來臨前遭此不幸,實在令人痛惜。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對此表示,將委託法官主持獨立調查,就香港道路安全、駕駛安全及巴士營運方法等方面,找出事故的原因,這是很有必要的舉措。

多位道路交通安全的專家初步認為,此次事件至少暴露出三方面的問題:首先是有關巴士公司在對司機的安全駕駛教育和監管方面做得不夠,從傳媒報道的情況看,「十次肇事九次快」,與98年的事故一樣,車速過快應是此次嚴重意外的主因之一。值得深思的是,98年以來歷次巴士嚴重意外的教訓,為什麼還沒有被真正吸取?而且,巴士上雖然安裝有行車記錄儀,但為什麼不能仿照小巴那樣,安裝超速警示裝置?顯然,巴士公司在這些方面的監管存在缺失,對司機安全行車的教育和監管都明顯不足;其次,政府有關部門在監管方面也有待加強。作為大型公共交通車輛的駕駛者,對眾多乘客負有安全責任,就應該具有相應的駕駛水平和一定的素質要求,還要有良好的駕駛記錄。政府在發給此類車牌時,應該對其提出一定的要求,比如某些駕駛態度不好、受到法庭判罰的,就不符合條件,不宜成為大型公交車輛,包括巴士及旅遊車的駕駛員。但目前還沒有這樣的限制,反映出有關部門對此監管不足;還有,出事道路的車速限制是否合理,也是需要檢討的方向之一。

此次嚴重交通意外令香港社會感到悲痛的同時,也使廣大市民更加關注香港在公交安全領域上存在的問題。巴士意外一旦發生,將造成嚴重的傷亡,一宗也嫌多。已經發生的多宗嚴重事故,原因何其相似,實在令人不能接受!如果血的教訓沒有真正被吸取,前車之鑒沒有被有關部門和巴士公司重視,廣大市民的交通安全就不能切實得到保障。期待政府有關部門盡快啟動調查,在找出事故原因的同時,更要具體落實一系列的改進措施,只有這樣,才能讓廣大市民真正安心地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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