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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次國務院機構改革之路

2018-03-14

1981年

工作部門:100個(含部、委、局、辦,下同)

第一次 1982年

部  門:100個減至61個

人  員:5.1萬人減至3萬人

改革目標:精簡領導班子,幹部年輕化

部分內容:規定各部門職數、年齡、文化結構,減少副職

第二次 1988年

部  委:45個減至41個

人  員:減少逾9,700人

大 背 景:深化經濟體制改革

改革目標:轉變政府職能

部分內容:調整、減少工業專業經濟管理部門(例如:煤炭工業部+石油工業部+核工業部=能源部)

第三次 1993年

部  門:86個減至59個

人  員:減少20%

改革目標:適應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

部分內容:中紀委、監察部合署辦公

1988年至1993年間,由於經濟過熱,機構再次膨脹

第四次 1998年

部  門:40個減至29個

改革目標:建立辦事高效、運轉協調、行為規範的政府行政管理體系

部分內容:撤銷了15個部委,新建4個部委,更名3個部委

(撤銷了幾乎所有的工業專門經濟部門)

第五次 2003年

部  門:29個減至28個

大 背 景:加入世貿組織

改革目標: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

部分內容:建立了國資委、銀監會,組建了商務部

第六次 2008年

部  門:28個減至27個

改革目標:探索實行職能有機統一的大部門制度

部分內容:新組建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第七次 2013年

部  門:27個減至25個

改革目標:轉變職能和理順職責關係,穩步推動大部門制改革

部分內容:實行鐵路政企分開,組建衛計委、食藥監局、廣電總局,重新組建海洋局及能源局

資料來源:香港文匯報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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