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
工作部門:100個(含部、委、局、辦,下同)
第一次 1982年
部 門:100個減至61個
人 員:5.1萬人減至3萬人
改革目標:精簡領導班子,幹部年輕化
部分內容:規定各部門職數、年齡、文化結構,減少副職
第二次 1988年
部 委:45個減至41個
人 員:減少逾9,700人
大 背 景:深化經濟體制改革
改革目標:轉變政府職能
部分內容:調整、減少工業專業經濟管理部門(例如:煤炭工業部+石油工業部+核工業部=能源部)
第三次 1993年
部 門:86個減至59個
人 員:減少20%
改革目標:適應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
部分內容:中紀委、監察部合署辦公
1988年至1993年間,由於經濟過熱,機構再次膨脹
第四次 1998年
部 門:40個減至29個
改革目標:建立辦事高效、運轉協調、行為規範的政府行政管理體系
部分內容:撤銷了15個部委,新建4個部委,更名3個部委
(撤銷了幾乎所有的工業專門經濟部門)
第五次 2003年
部 門:29個減至28個
大 背 景:加入世貿組織
改革目標: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
部分內容:建立了國資委、銀監會,組建了商務部
第六次 2008年
部 門:28個減至27個
改革目標:探索實行職能有機統一的大部門制度
部分內容:新組建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第七次 2013年
部 門:27個減至25個
改革目標:轉變職能和理順職責關係,穩步推動大部門制改革
部分內容:實行鐵路政企分開,組建衛計委、食藥監局、廣電總局,重新組建海洋局及能源局
資料來源:香港文匯報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