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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界支持立法 國際校也應教

2018-03-17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唐嘉瑤)特區政府向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提交國歌法本地立法的討論文件,提到中、小學須教授唱國歌, 教育界均支持立法,相信可讓學生了解國歌的歷史和精神,及學習國歌奏唱禮儀。

何漢權:糾正辱國歌亂象

教育評議會主席兼風采中學校長何漢權支持國歌法要求中小學必須教授唱國歌,這有助學生了解國家歷史及國情。

至於國際學校的處理方法,何漢權認為,「香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土地上,而國際學校同時在香港及祖國的土地上,根據這邏輯,國際學校也理應要教授國歌。」

他續說,香港回歸祖國逾20年,惟近年社會及學校頻頻發生多宗學生公開侮辱國歌的事件,為了糾正這亂象,國歌法立法是有需要的。

就有人認為現時中小學已經在教授國歌,故毋須立法,何漢權反駁指,目前有個別學校仍未有教國歌,立法則可以確保學校均有教授國歌,「如果(學校)有教開使咩驚?」相信立法並不會對已教授國歌的學校造成壓力。

林德育:應跟港制度法律

亞斯理徽z小學校長林德育指,該校有教授國歌,認為國歌法對學校的影響不大。事實上,香港已回歸祖國,有需要教導學生有關國歌的歷史及背景。

就國際學校應否教授國歌,林德育認為應該一視同仁,國際學校應跟從香港的教育制度及法律。

香港教育政策關注社主席張民炳亦贊成國歌法立法,認為中小學應該教導學生國歌及奏唱禮儀。

張民炳:應「入鄉隨俗」

他又認為國際學校跟隨香港的教育體制及文化,故亦應「入鄉隨俗」,教學生唱國歌及國歌歷史。

教聯會:應訂教與學要求

教聯會亦支持國歌法的本地立法工作,並認為本港中小學必須推行國歌教育。該會認為,這不僅教導學生維護國歌的尊嚴,遵守奏唱國歌時應有的禮儀,還可以提升學生對國家觀念和愛國意識,是實踐國民責任的應有表現。

為使國歌教育能順利落實,教聯會建議,教育局應為學校制訂最基本的教與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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