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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本兼治堵塞漏洞 謹防受羈押者自殺

2018-04-17

涉嫌今年1月在酒店謀殺妻兒的韓國男子,昨日在荔枝角收押所用床單撕成條狀纏頸自殺死亡,懲教署將事件轉介警方跟進。香港是法治文明社會,受羈押或在囚人士的安全應得到合理保障,但有關的自殺事件近年多次發生,難免令人懷疑本港執法機構的安全監管、在囚人士管理存在明顯漏洞,且長期未能堵塞,對執法機構的形象造成負面影響。希望懲教署、警方等執法機構高度重視問題,以尊重生命為出發點,認真落實防止受羈押人士自殺的有效措施,從源頭杜絕事件重演。

疑犯在羈留期間,一般會受到警方嚴密監管,以策安全。可惜,近年本港有關受羈押或在囚人士自殺的新聞不時發生。去年至少發生3宗疑犯或在囚人士在羈押室或監獄自縊身亡的事件。其中,去年5月九龍灣港鐵站天橋底姦劫案的疑犯,被捕後不足30小時,被發現在秀茂坪警署羈押室自殺身亡,被人形容為「匪夷所思」、「難以置信」。因為羈留室的設計不易讓人自殺,加上風化案疑犯受到的監管更嚴密,事件已反映警署保安有漏洞。

事實上,受羈押人士或在囚人士的自殺問題早已引起關注。2011年有5名囚犯於9個月內分別在監獄和懲教所上吊身亡。死因庭曾提出過多項建議,包括加強訓練提升前線人員警覺;增加巡邏人手,確保巡邏質素;研究「殺人兇器」床單的替代品等等。當時懲教署回應稱,會詳細考慮建議,改良院所設施以防止同類事件。九龍灣姦劫案疑犯在警署羈押室自殺身亡事件後,警務處長盧偉聰亦表示,警方高度重視事件,強調警隊超過170年歷史,一直有嚴謹程序和嚴格標準,保障受羈押人士安全,他已指派另一總區的重案組全面調查案件,有否涉及保安漏洞或人為疏忽,如有任何人需要負責,一定會嚴肅處理。

既然懲教署、警方都表示重視受羈押人士或在囚人士的自殺問題,承諾檢討、作出改善,但為何問題還是時有所聞?是否因為檢討不徹底、改善不到位,令漏洞始終未堵塞?懲教署、警方有需要向公眾清楚解釋原因。

有意見指出,受羈押人士或在囚人士失去生存意慾,更主要的是心理和情緒問題所致,或因被家人放棄,或因獄中生活苦悶,陷入絕望困境。有人刻意自我了結生命,手法防不勝防,除了利用最常見的床單外,用衫或褲也可上吊,還有人用利器,吞服電池、洗潔精等手段自殘。因此,加強防範自殺的措施只是治標,消除心魔才是治本。執法機構需安排專業人士監察受羈押人士或在囚人士的情緒變化,了解他們是否受到不公平的對待,及時發現異常情況,提供相應的心理輔導,對症下藥給予必要協助,打消受羈押人士或在囚人士自殺的念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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