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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清華女教授逾二千萬 台籍嫌犯僅被沒收一萬餘

2018-04-19

香港文匯報訊 綜合台灣媒體報道,北京清華大學一名女教授遭詐騙8,523萬元新台幣(約合港幣2,280萬元,人民幣1,894萬元),台籍主嫌等7人在台中遭逮捕。台中地方法院18日分別判決7人6個月至2年2個月徒刑,並沒收4萬元新台幣(約合港幣10,700元)不法所得。全案仍可上訴。

法官指出,除了黃姓女教授,沒有其他被害人確切指述或提供相關匯款單據、賬戶記錄供參,基於「罪疑唯輕」原則,除了女教授的錢確實遭詐騙外,其餘無從認定達到加重詐欺取財階段。

據報道,黃姓女教授前年7月先後接獲詐騙集團假冒公職人員電話,先後依指示匯出人民幣共1,894萬元(新台幣約8,523萬元)到指定賬戶。直到家人發現後報案,大陸公安調查遭騙部分資金在台灣被提領,詐騙電話、通訊軟件地址也在台灣,因此請求台灣協助偵辦。

台詐騙罪處罰輕

檢警去年2月發動搜索,在台中破獲該機房(存放服務器等詐騙通訊工具的地方)。劉姓主犯經營生物科技公司,其餘6人都是員工,全都否認詐欺犯行。院方針對檢警查扣電話裡的詐騙系統事證、轉賬通知以及對話記錄等,認定7人成立跨境電信詐欺集團,騙得不法所得。

但法官認為,因沒有證據證明7人有分得黃女的款項,僅有張姓嫌犯供稱賣個人資料賺了4、5萬元新台幣,劉被查扣的車輛也在機房成立前購買,無法沒收。因此,法院只沒收追繳4萬元新台幣的不法所得。

根據台媒報道,台灣詐騙集團每年詐騙大陸人金額高達百億元人民幣,甚至有「10萬台灣人以詐騙大陸人維生」的說法。不過,由於詐騙在台灣罰則輕,台灣檢方常以「無具體罪證」為由釋放或輕判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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