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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創新互助思維 建立大橋管理機制

2018-05-19

港珠澳大橋即將投入使用,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昨日開會,討論港珠澳大橋和香港口岸的運作安排,包括口岸上落客、停車位、事故救援等各項安排。大橋管理涉及三地政府,相關的交通管理、災難應變、保險理賠等事務較一般口岸複雜,需要三地政府充分溝通、緊密合作,通過細緻分析、充分預案來應對各種可能的情況。尤其要強調的是,大橋連接「一國兩制」下香港、澳門和內地的兄弟城市,在處理相關事務的過程中,無需過分強調「兩制」的不同和約束,而應該嘗試以靈活多變的創新思維來處理,以最大限度發揮大橋效益,助推三地加快發揮融合優勢。

在昨日的立法會會議上,議員較多關注的問題是旅遊巴於口岸上落客的配額,以及一旦在大橋上發生交通事故的醫療處理問題。前者只是香港內部事務,後者卻牽涉跨境管理事宜,顯得較為複雜。事實上,港珠澳大橋有別於普通的口岸工程,一是涉及到三地政府,二是大橋全長近50公里,單單主橋就有30公里,如此長的跨境路段,事故處理、災難應變等事宜更加複雜多變,處置要求更高,因此必須有更充分的考慮和響應預案。

港珠澳大橋三地各自的連接路及口岸工程由各地政府管轄,主橋工程包括行車橋、海底隧道和人工島,由於都在內地水域,《協議》訂明「按照屬地法律原則,適用屬地法律處理各項事務」。即使如此,港珠澳三地政府各派3名代表組成9人的「工作委員會」,負責大橋的整體管理,有協調合作機制確保大橋運作順暢。

因此,對於議員關心的一旦在大橋上發生交通事故,原則上當然是屬地管理,但保安局官員亦提及,重大意外可以「救援優先」原則,香港救護車有機會跨境救援,接受傷的傷者回港救治。可見當局已有考慮到靈活應變機制,在必要時突破屬地限制,以救人為先。

堅持「一國兩制」,是中央處理港澳事務一貫的方針政策,但在無關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只是涉及經濟、民生事務的問題上,不應視「兩制」是不可逾越的障礙。大橋連接的港珠澳三地,根本是「一國」之內的一家人,只是實行不同的社會制度罷了。發生事故或災難時,面對救人的急切需要,不應太計較制度不同的問題,而是多考慮打破束縛,以創新思維作出便利安排,務求以最高效率救援傷者。三地政府、社會提高互助合作意識,建立暢順溝通協調機制,「跨境救急」不僅是各方可以接受,更應積極推動。

港珠澳大橋是建設粵港澳大灣區的重大基建,三地市民都寄予厚望,期待三地政府在大橋正式通車前,抓緊時間就各種可能出現的緊急情況充分溝通、細緻分析、實事求是、制定預案,務求帶給市民最高的效率和最好的服務。 (相關新聞刊A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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