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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化梁天琦違法 就是對香港不負責任

2018-05-22

旺角暴亂案,梁天琦等人被裁定暴動罪成,法庭昨日聽取他們求情。吳靄儀、何秀蘭等人盛讚梁天琦是「一個熱血、有理想的青年」,「是極其少見的人才。」近年本港一些「有識之士」肆意鼓吹「違法達義」,把暴力惡行視為爭取民主自由、反抗暴政的義舉,完全是顛倒是非。梁天琦面對監禁的處境,可能失去自由及黃金歲月,這些所謂「有識之士」難辭其咎。他們至今還在美化梁天琦的違法暴力行為,企圖誤導更多年輕人走上無法無天的歪路,對年輕人和香港極不負責。「有識之士」從來不讓自己的子女參與暴力違法行動,梁天琦等「民主義士」面臨牢獄之災,還不盡快清醒嗎?

梁天琦被陪審團一致裁定暴動罪成,顯示其犯罪事實清晰明確,定罪不存在任何疑點。暴動罪是嚴重罪行,替梁天琦求情的人,正確的做法是勸籲梁天琦真誠認錯,表示願意服法,改過自新。

但是有法律界中人、前立法會議員,對梁天琦犯罪的嚴重性輕描淡寫,卻毫不吝嗇讚美之詞,形容梁「熾熱追求社會公義、亦會自我反省,不逃避結果責任,是同代人中最為優秀者」,把梁塑造成「為香港爭取民主自由而自我犧牲的大英雄」。這不僅是在麻醉梁天琦,更令梁天琦及其他年輕人誤以為暴力違法沒有錯,為了爭取民主自由,有崇高動機,並非為了個人利益,即使受到監禁,也是光榮自豪的行為。

有人的求情信更認為,梁天琦縱然在案中使用暴力,但可能是因為在「雨傘運動」經歷過警方武力所致,這種論調進一步被解釋為梁天琦一代所面對的世代問題;指梁天琦已主動承認襲警罪,亦肩負作為香港青年受過教育的公民責任,想改變香港民主倒退的情況。

原來,在法律精英、前代議士眼中,梁天琦這一代,訴諸違法暴力,不惜干犯暴動罪來表達訴求,罪魁禍首是政府,因為政府以武力打壓「雨傘運動」,梁天琦等年輕人唯有「以武抗暴」,要「公民抗命」,改變「民主倒退」的不堪狀況,是在挽救香港。因此,襲警、暴動,即使不合法,但很合理!有這些冠冕堂皇、振振有詞的求情,梁天琦還會對破壞法治的行為「自我反省、敢於承認」嗎?難怪違法「佔中」、旺角暴亂等暴力行為變本加厲、愈演愈烈。

香港是法治社會,無論任何人、持任何政治主張,若作出犯法行為,都不能因為動機崇高而逃避法律制裁。梁天琦因為暴動罪或將面臨數年的監禁,一段黃金歲月被蹉跎,人生留下污點。但是,那些煽動梁天琦等年輕人暴力犯法的「有識之士」,包括大律師、立法會議員卻堅決讓自己的子女置身事外。「佔中」搞手之一的戴耀廷明言,不會讓自己的兒子參加「佔中」;公民黨黨魁楊岳橋曾向部分因參與暴力衝擊立法會而被判坐監的抗爭者喊話,指「案底」令到他們的生命更精彩,惟他又同時說,自己不會參與那些活動,未來會繼續由年輕人作街頭抗爭。

「有識之士」的子女「買車、買樓、結婚生子」,作為同齡人,梁天琦不僅在街頭「衝鋒陷陣」,更因此而負上刑責,「出獄後繼續為民主和香港未來打拚」。是自己掌握命運,還是做任由人擺佈的棋子,梁天琦等年輕人,應該看清「有識之士」的偽善,為自己和香港作出明智的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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