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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貪逾4.85億美元逃美17年 「中行開平案」許超凡被遣返回國

2018-07-12
■外逃美國17年之久的職務犯罪嫌疑人許超凡(中)被強制遣返回國。 網上圖片■外逃美國17年之久的職務犯罪嫌疑人許超凡(中)被強制遣返回國。 網上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綜合新華社、《南方都市報》報道,昨日,在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的統籌協調下,在中美兩國執法等部門通力合作下,外逃美國17年之久的職務犯罪嫌疑人許超凡被強制遣返回國。這也是國家監委成立後第一個從境外遣返的職務犯罪嫌疑人。

許超凡,男,中國銀行廣東省開平支行原行長,涉嫌貪污挪用中國銀行資金4.85億美元,2001年外逃美國,國際刑警組織發佈紅色通緝令。此案被稱新中國最大的銀行貪污案,這「紀錄」迄今未被打破。

據內地媒體的報道,時任國務院總理朱鎔基看完案情反映材料後氣憤不已,在四頁A4紙上奮筆疾書,第一頁報告的空白處都批滿了,要求有關部門嚴查此案。

涉案的除了許超凡,還包括繼任的兩任行長余振東、許國俊,案發後,三人利用事先偽造的護照經香港、加拿大逃往美國。

經中美執法部門合作,許超凡於2003年被美方羈押,並於2009年在美被判處有期徒刑25年。

已追回贓款20多億

在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的領導下,中央追逃辦統籌各方力量,發揮外交、司法、執法、反洗錢和反腐敗等部門和廣東省作用,以鍥而不捨的精神開展了長達十多年的追逃追贓工作。中美執法合作聯合聯絡小組反腐敗工作組將「許超凡案」確定為兩國重點追逃追贓案件,雙方密切協作,全力推進。在中美執法合作強大壓力和政策感召下,許終於接受遣返安排。截至目前,辦案單位和中國銀行已從境內外追回許涉案贓款20多億元人民幣。

同案犯先後歸國投案

另據此前的公開報道,2004年4月,同案犯余振東自願回國受審,並被判處12年有期徒刑;另一名「中行開平案」的紅通人員賴敏,曾於2001年8月外逃至澳洲,在2018年6月22日回國投案,並主動退贓。他是「百名紅通人員」到案的第53人,也是6月6日中央追逃辦對外發佈《關於部分外逃人員有關線索的公告》之後,第二名投案的外逃人員。

賴敏2001年期間擔任中國銀行江門分行行長,該行是開平支行的上級單位。為了填補江門分行盜用有關科目資金的缺口,賴敏指使分行財會部經理余鴻斌等三人,找到時任開平支行行長許國俊商討。之後,開平支行支付了540萬美元為賴敏填補資金缺口。此外,為逃避稽查和通過離任審計,賴敏還通過許國俊從開平支行挪用1,605萬美元用來填補虧空的資金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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