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藉口騙取強積金 5男女認罪候懲

2018-07-12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5名來自兩間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受託人的成員,涉嫌訛稱永久離港而提早申領共逾82萬元的強積金累算權益,早前被廉署起訴分別作出虛假法定聲明。5人昨分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及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全部承認控罪,各人將在本月31日至下月2日判刑。審訊期間,有被告求情稱屢墮中介借貸陷阱才騙取強積金,惟被裁判官質疑智商。

5名被告中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及認罪的男子郭錦輝(48歲),報稱是安裝技工,月入1.1萬元。案情指,郭於2015年10月15日作虛假聲明,向民政處訛稱同年12月將永久離港返回內地居住,以提取約24.6萬元強積金供款,但最終被廉署揭發,因而被控作出虛假法定聲明罪。

辯方求情指,被告多次墮入中介借貸陷阱才犯案,包括被中介公司誘騙以所住的居屋抵押借貸80萬元,及後向對方繳付三分一作手續費,而多次借貸下欠債高達115萬元,被告現為還債已將居屋賣掉並已破產,犯案亦是為還債。

裁判官反駁指「佢係正常智商?成三分一做手續費?」下令先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案件押後至8月1日判刑。

另外3男1女被告,分別為報稱音響技術員的女子曾德秀(29歲)、任職園丁的男子潘有誠(59歲)、無業男子陳俊榮(38歲)及任職侍應的男子邱兆鴻(31歲),4人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及承認控罪,各人涉及違法取回的強積金由約5.4萬至24萬港元不等,合共約58萬元。

裁判官昨批准各人繼續保釋,女被告曾德秀將在本月31日到庭判刑;另外3名男被告則在8月2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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