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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變「無王管」局面 杜絕倫敦金騙案

2018-07-12

警方昨日搗破懷疑倫敦金騙案集團,拘捕多人,案件涉及33名受害人,損失金額約1,900萬元。本港對投資產品監管相當嚴格,但對倫敦金買賣卻長期「無王管」,導致騙案多年來層出不窮,受害者有本港市民亦有外地人士。為保障本港國際金融中心聲譽,政府不能再對倫敦金買賣問題視若無睹、置之不理,必須將倫敦金投資納入監管範圍,從發牌、開戶、交易等方面做到有規有矩,才能杜絕倫敦金騙案一再重演。

倫敦金本身是指一種在倫敦交收的現貨黃金合約,原是正當投資工具,現時有本港銀行亦提供相關投資服務。騙徒之所以將倫敦金作為非法謀財工具,而且屢試不爽,最關鍵的問題是缺乏監管。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股票、保險、外匯等金融業務都有嚴格的法律規管,有證監會、保監局、金管局等法定機構監督運作,倫敦金同樣是投資工具,卻竟然沒有法例和專責機構監管,連從事倫敦金業務的經紀也不需要像股票、地產的從業員一樣考牌,監管如「無掩雞籠」,結果造成倫敦金從業者龍蛇混雜,而且因為容易騙取巨額錢財,連個別大型金融公司亦鋌而走險。

正因為「無王管」,出現嚴重問題後警方檢控有一定困難,令倫敦金騙案「長騙長有」,不斷有投資者上u。2017年全年就有19宗,今年1至5月警方就接獲3宗倫敦金騙案、涉款5900萬港元。而且隨蚨舋董q訊發展,騙徒近年有「衝出香港」的趨勢,不僅本地市民上當受騙,甚至有台灣、內地的民眾中招,要來港追討損失。這種態勢下,倫敦金騙案不但侵害港人的利益,更損害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聲譽。

倫敦金騙案是頑固的「金融毒瘤」,危害甚大,政府對此不能再聽之任之,只是口頭上呼籲投資者要小心,而必須盡快立法規管貴金屬場外交易。其實了解倫敦金騙案的手段之後,要堵塞行騙漏洞並不困難。第一,應該參考股票、地產業務,設立考牌制度,提高從業員素質和確保其穩定性,規範經紀的行為;第二,可以禁止客戶授權經紀操作,即使授權也需設立高門檻;第三,可以從投資者入手,要求客戶開立倫敦金戶口前,必須報讀監管機構舉辦的投資課程和通過考試。當然,亦需要進一步做好宣傳教育工作,提醒市民了解最新的騙局手法和防騙資訊,減少受騙的機會。 (相關新聞刊A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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