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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重的士罰則治標 改革發牌制度治本

2018-07-19

政府昨日向立法會提交的士司機記分制的文件,建議將11項行為納入記分制,較嚴重的違規行為實施兩級制罰則,嚴重者最高可判監禁1年。記分制可增強對司機違規行為的阻嚇力,減少拒載、濫收車資、欺騙乘客等劣行,市民歡迎提高罰則和加強執法。的士服務亂象的根源,在於的士牌照長期被用作投資工具,扭曲行業生態,治本之策應重新檢討的士牌照制度,增發牌照引入競爭,才能從根源杜絕的士業的亂象。

本港的士濫收車資、拒載、欺騙乘客等行為時有發生,多年來陋習依然。政府建議引入記分制,針對各項劣行記分,施以停牌甚至刑責等處罰,短期內可以增加司機違規成本,讓的士司機在待客過程中有所顧忌,以此改善的士服務質素。

提高對的士司機的罰則,固然起到一定阻嚇作用,不過執法存在搜證困難。根據交通諮詢委員會轄下交通投訴組的季度報告,涉及的士的投訴長期大幅拋離其他公共交通工具,問題在於投訴多,查處的少。2016年及2017年分別處理了10,466宗及10,589宗投訴,不成立的個案只有4宗及13宗,但最終採取行動的只有147宗及146宗,比率不足2%。這反映雖然絕大部分涉及的士服務的投訴成立,但被追究責任的機會很少,難怪部分的士司機有恃無恐。縱使提高罰則,但如何取證落實處罰以收阻嚇作用,還是一大難題。

認真分析,本港的士服務亂象的根源,在於牌照制度。首先,的士牌照長期被用作投資收租工具,的士牌照愈來愈貴,市價達到620萬元左右,哪怕以年回報4厘計算,牌照持有人一年也要收取24.8萬元的租金,分攤到每月超過2萬元。運房局去年公佈的數據顯示,市區的士司機的每月平均淨收入只有17463元,可見高昂的牌照租金已經侵蝕的士行業,扭曲了行業生態,司機唯有絞盡腦汁賺取更多收入,甚至不惜鋌而走險。

回歸以來,訪港旅客持續高增長,過去20年訪港旅客從1997年的大約1,000萬攀升至2017年的5,847萬,增長近5倍。但本港的士牌照自1994年起停止增發,一直維持約18,000個。政府2015年提出增加600輛「優質的士」的構思,亦面對不少阻力。遊客是的士服務的需求大戶,的士服務供不應求,難免造成的士揀客、拒載等現象。而且,因為的士司機收入低,難以吸引年輕人入行,導致的士司機老齡化,服務質素差劣等現象更難以改善。

既然知道的士服務每下愈況的根源,政府就應該重新檢討牌照管理制度,一方面增發牌照、引入競爭機制;另一方面改革現行制度,消除的士牌照的投資炒賣功能,讓的士回歸公共交通服務的功能。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改革的士牌照制度,勢必觸及現有牌照持有人的利益,但從公眾利益、行業發展和香港形象出發,政府都應積極作為,消除業界的積弊,以更合理完善的制度,促進的士業的良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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