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社評 > 正文

依法遏「獨」理據充足 不容政治凌駕法治

2018-07-20

警方建議保安局局長根據《社團條例》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連日來「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反對派及外部勢力全力反撲。反對派政黨及組織以「打擊結社及言論自由」為名,替「香港民族黨」護短;繼英國外交部後,美國駐港總領事館亦開腔表示關注事件,聲稱言論自由、結社自由和集會自由應受到保護。特區政府秉持依法辦事原則,對「香港民族黨」的「港獨」言行做足搜證工作,執法符合程序公義,有理有據,無可挑剔。外國政府和機構本無權對香港內部事務指手畫腳,更不應與本港反對派一起,硬把宣揚、煽動危及國家安全的「港獨」言行與言論、結社自由掛u,以政治凌駕法治,將違憲違法的「港獨」言行合理化,充當「港獨」組織的保護傘。

香港是法治社會,警方、政府對任何人和組織採取法律行動,高度重視有法可依,掌握充足證據。陳浩天在社交網上載警察牌照科日前向他出示的多達約700頁文件,其中詳細列出他及「香港民族黨」自2016年創黨到近期的一言一行,例如參選2016年立法會選舉期間,提及透過合法與非暴力手段實現分裂國家、乃至採取流血手段爭取「香港獨立」等。這些事實充分證明,陳浩天和「香港民族黨」的所作所為,明顯抵觸《社團條例》有關國家安全和公共秩序的規定。

陳浩天展示的政府文件,顯示「香港民族黨」謀求「港獨」證據確鑿,警方、保安局針對「香港民族黨」的執法行動建基於充足的證據。另外,政府給予「香港民族黨」21天申訴時間,顯示政府尊重當事人的權利,執法符合法律程序,有規有矩,公平公正。政府不會無緣無故地剝奪任何人和組織的合法權利,禁制「香港民族黨」的執法行動站得住腳、經得起挑戰。基本法副主任譚惠珠認同,保安局局長考慮以《社團條例》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警方已提供足夠法律依據和證據。

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合法合情合理,是特區政府實施有效管治,維護國家安全和香港繁榮穩定的必要舉措,屬於中國的內政,外國政府和外國駐港機構在此沒有任何角色,無權置喙。可是繼英國外交部日前發聲明後,美國駐港澳總領館「接力」而來,聲稱香港繁華穩定建基於法治,政治言論和其他在基本法中列明的民主常態,理應受保障,更聲言會關注任何被視為侵蝕這些保障的行為。英美表態的言下之意,企圖將「港獨」言行與神聖不可侵犯的自由相提並論,將政府依法禁制「港獨」組織污名化為「箝制自由」、「剝奪公民權利」。

眾所周知,鼓吹「港獨」違反基本法,主張「港獨」的組織抵觸《社團條例》,英美和香港反對派同聲唱和,以維護言論、結社自由為名,轉彎抹角為「香港民族黨」撐腰,對違憲違法的事實視若無睹,完全不講法律,顛倒是非,把特區政府的正常執法政治化、妖魔化,企圖藉以誤導國際社會和港人,挑起政爭,激化矛盾。

事實上,政府依法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獲得本港主流民意的支持,反對派亦不敢擺明車馬撐「港獨」,只能以警方和保安局「濫用法例」、「政治打壓」的罪名,抹黑政府執法,為「香港民族黨」開脫。這種做法,本質上是為「港獨」組織開脫,與「港獨」組織同流合污。在反「港獨」的大是大非問題上,廣大市民心明眼亮,反對派與「港獨」沆瀣一氣,包庇縱容「港獨」,企圖阻止政府依法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就是違背民意、與民為敵,必將遭民意唾棄和懲罰。在此鄭重奉勸反對派不要錯判民意,好自為之。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