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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店家售假 平台有責

2018-08-02
■拼多多日前在美上市。右四為拼多多創始人、董事長兼CEO黃崢。 網上圖片■拼多多日前在美上市。右四為拼多多創始人、董事長兼CEO黃崢。 網上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孔雯瓊 上海報道)據悉,除部分知名品牌的權利人正積極與拼多多經營者交涉售假事宜外,知識產權律師也在通過證據保全等方式固定侵權證據。

以接近正品名稱混視聽

上海凱正律師事務所孫建鴿律師向香港文匯報記者表示,就電商平台上出售假冒侵權產品來看,平台方與生產廠、銷售商構成共同侵權,同樣需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電商平台是有義務將假冒商品的銷售信息予以屏蔽和刪除;也有義務根據行政、司法機關或權利人辦案所需,及時向行政執法機關、司法機關提供侵權信息等。

目前拼多多上多見的假冒侵權商品是通過用接近正品名稱的方式來混淆視聽,亦被稱為「碰瓷」產品,比如「小米新品」、「王牌天下」、「三星視聽」、「VDVD手機」等,孫律師認為,並不是每個消費者都可火眼金睛的識別假冒商品,這些足以構成消費者的混淆與誤認的商品,這便需要平台履行審核義務,以及主動採取有效的手段來制止侵權商品進入平台銷售。

侵權商品質量差存隱患

假冒侵權商品對於消費者的傷害不僅在於錢財的損失,更重要的是有可能危及健康和生命。特別一些家電產品,有的侵權產品沒有3C認證、不標生產廠商,產品製作成本極其低廉也必然產品質量較差,使用壽命短,特別是會存在較高安全隱患,如發生觸電、火災、爆炸等事故,極有可能對人身或財產造成嚴重傷害,這是拼多多這個平台應該值得重視的問題。

另外,還有相關人士透露,拼多多作為平台目前依然沒有意識到自身責任,不能及時向權利人提供售假、造假的侵權主體及侵權數據等信息,也不能有效制止商家的售假行為,導致售假行為對權利人及消費者的損害在持續擴大。「恐怕不久後上海的知識產權法院要被訴拼多多案包場,如果他們還是不合作的話。」該人士如此感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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