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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顧

2018-08-27

8月24日

16時22分,被害人的浙江永嘉朋友朱某某到永嘉縣上塘派出所報案。同時,朱某某稱此前已與滴滴平台客服聯繫,客服稱1小時內回覆。民警隨即通過公安信息平台查詢趙某某軌跡,並通過自己手機撥打趙某某手機號碼,但顯示已關機。

16時41分,該所民警利用朱某某手機與滴滴客服溝通,表明警察身份後希望向滴滴客服了解更多關於趙某某所乘坐的順風車車主及車輛的相關信息,滴滴客服回覆稱安全專家會介入,要求繼續等回覆。

17時13分,滴滴客服向該所民警反饋稱,趙某某在13時許預約了順風車後已於14時10分許將訂單取消,並未上車。民警質疑上車後還可以在中途取消訂單,再次提出要求了解該順風車司機聯繫電話或車牌號碼,未果。

17時32分,報案人朱某某向民警反映情況稱,其另一個朋友在微信上有收到趙某某發出的求救信息,該所民警即通過朱某某手機與趙某某家人取得聯繫,得知其家屬已在樂清當地派出所報案後,及時聯繫樂清當地接待民警,並表示將積極配合工作。

17時36分,用接警電話與滴滴平台進行聯繫,滴滴平台客服稱需3至4小時提供查詢結果,民警表示情況緊急後,滴滴公司同意加急處理。

17時44分,在確定樂清當地警方已介入調查後,朱某某離開上塘派出所。

17時49分,滴滴公司回電稱需要提供介紹信以及兩名民警的警官證等手續。

18時04分,民警通過郵件發送至滴滴公司。

18時13分,樂清警方收到滴滴公司發來的車牌(車牌號為川A31J0Z)及駕駛員信息,立即啟動重大案事件處置機制,並向溫州市局提請支持。

8月25日

凌晨4時,在柳市鎮抓獲疑犯鍾某。

上午9時,在永嘉縣峙口村查獲車牌號為川A31J0Z的作案車輛。

■綜合《溫州都市快報》及中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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