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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不誠實取用電腦」 蕭源案押後釐清控罪

2018-09-01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現代教育導師蕭源與其妻子蔡怡,及兩名考評局前口試主考員張國權及吳宏樑,早前涉嫌非法取用智能電話,以傳送及接收文憑試2016年及2017年中國語文科考試的保密資料及試題,分別被控串謀有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名,案件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控方因不誠實取用電腦控罪的定義問題,申請將案押後再訊。

昨日庭上,控方基於早前高院所頒判辭,對不誠實取用電腦控罪的定義問題,申請將案押後4個月再訊,以釐清控罪定義問題。

辯方不反對申請,另向法庭申請更改各人保釋條件,裁判官將案押後至明年1月4日再訊,同時批准4名被告毋須再到警署報到,但保留其他原有保釋條件。

根據資料,中華基督教會協和小學3名女教師與另一小學的女教師,涉嫌於2014年新生面試簡佈會期間用手機拍攝小一入學叩門試題,再傳送予朋友及舊同學,4人被控「不誠實取用電腦罪」不成立。

律政司不服提出上訴,早前被高院暫委法官駁回,指「不誠實取用電腦」這項控罪,與「使用電腦」有所不同,控方須證明被告不法地取用電腦資料,才能將被告入罪。

受判決影響,律政司停止多宗以這條控罪作檢控的案件,並就中華基督教會協和小學案判決展開法律程序上訴至終審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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